笔趣阁>都市现代>福宝穿书成团宠>第三百七十章

“噢。”

吴干事一头雾水的点了点头,就走了。

“等等,她家养的是什么品种的狗?”

“是藏獒,还是纯种的,挺漂亮威武的。”

吴干事想到四只小藏獒,就馋得流口水了。

多漂亮的小藏獒啊,一个个都长得肉滚滚,还特别的聪明,要是能让他也养一只多好。

“什么?都是藏獒?”赵书记惊得一跃而起,露出十分凝重之色:“不用等了,马上开会!你立刻把人都给我叫进来。”

“噢。”

吴干事应了声就出门了。

直到他走出门都没明白,不就是养了五条狗嘛,有什么值得这么大惊小怪的?

不过他就是个办事的,领导说什么就什么吧。

公社里针对老氏养了五条藏獒的问题讨论的如火如荼。

水家也在热火朝天的摘着桃子。

福宝告诉水禄,以后让他去县里卖桃子。

水禄听了都惊了:“你说什么?你说让我去县里卖桃子?我没听错吧?”

福宝点了点头:“对哒,就是二伯你啦。在福宝心里,二伯是很聪明的噢,就比福宝差了那么一丢丢。”

福宝伸出小胖手指,拇指比食指稍微低那么一厘米的样子。

水禄表示赞同:“对,福宝是这世上最聪明的娃,谁也比不了。”

福宝骄傲地笑了。

“可是县里我不熟啊,就这么冒冒失失的跑去了,那不是请等着被抓么?”

“不会哒,我都帮你联系好了,你直接挑着桃子就找国营饭店的刘红刘姐姐就行了。要是有人问你,就说是走亲戚哒。”

“国营饭店?”水禄惊讶道:“你居然连国营饭店的人都认识?那些人可都拿鼻孔看人的呀,福宝你简直太厉害了!”

福宝道:“不会啦,刘姐姐人可好了,你去了就知道了。”

“那行!我明天就把桃子挑去卖了。”

水禄不禁蠢蠢欲动,充满了对未来的憧憬。

他一向不喜欢干地里的活,总觉得靠着地里那些出产,这辈子别说养孩子了,就算是养自己都是困难的。

他也不是天生就喜欢偷鸡摸狗的,只是因为觉得生活没有奔头,所以就混吃等死了。

现在福宝给他指出了一条明路,让他看到了前途光明,他只觉浑身都有力气了。

第二天一早,天还没亮,水禄就骑着自行车出门了。

自行车是问老壮借的。

老壮是村里唯一拥有自行车的人,因为他经常要去公社开会,没有自行车的话,等他到了公社就得散会了。

老壮可宝贝这辆自行车了,平日里连他的儿子摸一摸都不让的。

不过老氏是他最疼的妹子,老氏出面了,老壮只能忍痛答应了。

水禄推走的时候,老壮还千交待万叮咛的,让水禄一定要跟对待儿子一样的对待这部自行车!

水禄满口答应,心里却想,我从来不管儿子,要是对待这车跟对待儿子一样,你不得哭死啊?

从老家村到县里走近路大约有五十公里的路,骑自行车的话得骑上二个小时。

水禄第一次骑自行车去县里,又是第一次卖东西,那心情好得跟飞起来一样。

硬是把二小时的路程缩短到了一个半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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