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言情总裁>九儿的芦笙>第一百一十一章吴有钱和疯子

九儿说,“现在日本人正在研究一种长人体器官的猪,缺心缺肺了,宰一头猪,留下心肺,其余的吃掉,包饺子包肉包子,味道好极了。”

九儿的母亲吓了一跳,猪的器官人可以用,这猪不是变成人了吗?吃猪肉不就是吃人吗?

过了一会,可能是琢磨开了,一拍大腿,笑的眼泪都出来了。

“这不就是换个猪头吗?中国几千年前就有了。”

九儿糊涂了。

母亲笑的更欢了,笑的核桃脸成了一朵绽开的牡丹花,

“岂止猪头,还有猴头,鸡头,牛头,狗头……。”

九儿更糊涂了,她不知道母亲怎么会说出这话。

母亲说,“你没看《西游记》电视吗?

按上猴头的是孙悟空,按上猪头的是猪八戒,牛头的是牛魔王,鸡头的是卯日星官……。”

九儿也笑,笑母亲的荒诞而又合情合理。

快乐的日子总是过的飞快。

一眨眼,院里的葡萄由青变红,又由红变紫,硕果累累的葡萄散发着诱人的甜香,沁人心脾。

蜜蜂来了,苍蝇也来了。

蜜蜂在枝叶间穿梭,苍蝇在地面上飞舞,好一派颀颀向荣的景象。

九儿便把成熟的葡萄摘了,放在院外让父亲卖。

父亲是个要面子的人,碰上爱占小便宜的人,只尝不买,他也不介意。

特别是那些住宿的人,见到老木匠总是问声好,老木匠硬要人家吃葡萄,不吃,硬塞给人家。

结果,常常是卖的没有送的多,反正是自家产的,卖不完扔掉也怪可惜的,不如随手送个人情。

葡萄多了,九儿的拿手好戏也派上了用场,酿葡萄酒。

把成熟饱满的葡萄用清水洗净阴干,再挑一个大塑料桶,用开水烫了,把葡萄捏碎了摊在了里面。

撒一层白糖铺一层捏碎的葡萄,千万不要装满,满了里面发酵,会撑破塑料桶。

然后密封,如果天气晴好,一般七天过后,桶内有混浊,便可过滤了。

那些住宿的城里人爱喝九儿酿的葡萄酒。

绝对的纯绿色食品,没有色素和添加剂,酸酸甜甜中透着清爽,咕噜咕噜一海碗,又解渴又过瘾。

关键是便宜,一块钱一大碗,买瓶矿泉水还要一元钱呢,这可便宜多了。

自从那天吴有前送了一个草戒指给九儿,两人约会越来越频繁。

有时九儿忙不过来,便让吴有前来帮忙。

首先,吴有前几乎承包了民宿里的所有体力活。

为了让城里人看到原滋原味的山村生话,九儿养了一头灰色的小毛驴,并且还给它起了个好听的名字叫亚力。

吴有前特别喜欢亚力。

每天干完活后,吴有前喜欢静静地看亚力拉磨。

夕阳西下的时候,九儿家的小院子就沉在了金黄色的阳光里。

山风不时地吹来阵阵香气,一扇小小的石磨上,推着一小堆金黄色的炒芝麻。

亚力蒙着眼罩,慢悠悠地拉着石磨转着圈,也转着自己的生活,磨损着自己的驴命。

吴有前小心地地芝麻拨进磨眼里,那沾稠而又清亮的小磨香油便从磨眼里,一条线地坠了下来,叮叮当当地落进了铁桶里。

小院里充满了小磨香油的香气,院墙挡不住了,便溢向了院外。

院外走过的人,不住地吸溜着鼻子,连说,“好香啊,好香啊。”

命运真他妈的奇怪,有时吴有前看的入迷,仿佛自己也变成了一头驴。

一头被命运的鞭子抽打着,不住地转着圈圈的小毛驴。

人的命,天来定。

就像德顺老汉,疯子王天保,还有那些大爷大奶奶们,从出生到死亡,都是一辈子钻在山沟沟里,侍弄了一辈子庄稼。

他们满身是太阳的古铜色,纯朴的像脚下的土坷垃。

他们熟悉每一粒麦子,每一粒苞谷,每一粒稗草……

但他们不熟悉山外的世界,不熟悉山外的人情事故。

犹如一株野草,默默无闻地活,默默无闻地死。

他们围绕着大山转了一辈子圈圈,从生到死,都没有离开过大山。

人驴同命。

更可怜的是疯子王天保,他衣衫褴褛,尽管封了山,他依旧每天上山砍柴。

护林员不是不管他,而是疯子也算半个护林员。

碰到有人私砍树木,偷狩猎物,他总是予以制止,平常人也怕疯子,真真假假的,不服就干,干就朝死里干。

没有一个人愿意惹怒疯子。

况且疯子专砍那些枯枝败叶,他平时以野果为食,渴了喝山泉水,时常在树上过夜,一小捆干柴够他烧一个多月。

疯子还会嫁接,黑龙谭边长出了一棵野柿树,他嫁接了冻柿,九月红,罗汉柿,圆盘柿,杂七杂八好几样,惹的城里人啧啧称奇。

疯子是城里人眼里的隐居高人,但却是山里人眼中的疯子。

他过着神仙一样悠闲的日子,时而卧看清风明月,时而在崖畔纵情高歌。

天地之间是属于疯子的,山水的闲情逸致也是属于疯子的。

山里人讨厌他唱歌,就像一只乌鸦,唱出的是拉魂腔,好像被抽打的驴鸣马叫,太悲了。

而城里人却喜欢听,说是原生态大悲歌,听了让人心灵净化。

有个衣着考究,戴着眼镜的中年人,追着疯子进了深山,他和疯子在一起住了半个月。

听说还拍了视频,把疯子的拉魂腔都录了音。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


状态提示:第一百一十一章吴有钱和疯子--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