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下午,由总行沈丽霞领衔,陈山石、徐海涛和湖贝支行的陈作业、夏天、任尔为等人到场。
拍卖开始后,以3 万元起拍,某国有银行深圳分行只有华山一条路,一定要买下这个物业才不致于暴露当初花1000多万元买空楼的问题,便很快举起了牌子。但是,在场的市民银行方面的最高代表沈丽霞却不知道是因为起拍价达到了总行商量的底线,还是有意要成全那家国有银行则不得而知,她并没有叫价响应。因此,这物业就由该国有银行投得。
从算总帐来看,该国有银行深圳分行前后一真一假购买该房的费用加起来是4 万元,并没有吃多大的亏。更妙的是:通过这样一折腾,当初花了1000万元买了个假房产证的丑事就算遮过去了。而黄忠惠对它有点诈骗1000余万元嫌疑的行为,也没有必要再画蛇添足的往上报诈骗案了,免得来个此地无银三百两,让人们惊叹不已。说不定几年后,这楼一倒手,还真能增加银行数千万元的投资收益呢!
“笑到最后的,就是笑得最好的。”几天后,某国有银行深圳分行行长看到拍买成交确认书,释怀道。
看官!难怪某国有银行深圳分行行长看到拍买成交确认书,开心释怀。这栋1994年被评估为7 万元(每平米5324元)的抵押房产,转眼间被压低为3 万元拍卖(每平米2594元),而市民银行在缴交了税费后的实得价则更低至为1300万元(每平米887元),你想,他为什么不应开怀大笑呢?
我们现在回过头来看一看当时夏天“以物抵债”的设想能能否经得起历史的检验的问题,当你在看到小的所写的这个故事的时候,离事件的发生已有十年时间了。就在离拍卖该房产不到十年的时间里,深圳的房地产,尤其是龙华片区的房地产价格已经飙涨至每平方建筑面积三、四万元之巨,若将处于龙华中心位置低容积率的皇龙大酒店的14650平米的房产,就以三万元的单价计算,假如市民银行当年将之以物抵债收为己有,几年后再变现,就将收到43950万元,这与当年仅收到的1300万元相差近34倍。可想而知,若是当时将之抵债,那怕就是年年利滚利,何愁贷款本息不清,银行不能为继?奈何当年市民银行被一批官迷把持,利欲熏心,只考虑短期对自己有利可图的所谓“政绩工程”,以致该行积重难返。——这是后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