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总师回答说:“这样最好,我们这就回去向邵总汇报。”
余立言也表示同意。
后来,这事的最终定案是:夏天引荐了一家曾由他挂过法人代表的企业——sz特区仪表公司前来洽谈,双方同意该公司以收取利差总额1的条件开出收据,并负责收划利差到相关权利人帐上。同时,由它解决华侨公司提出的利差中提取七万元现金的问题。
在实际操作时,sz特区仪表公司开出了总额为74.59万元的收据,换取gz招商(sz)发展有限公司的两张支票,一张作为450万元存款的利差67.59万元直划sz特区仪表公司,另一张作为50万元存款的利差7万元划付操作提现的嘉兴电子有限公司。这两家公司都在湖贝金融服务社开有帐户。
事情至此,gz招商(sz)发展有限公司的 万元一年期贷款便分数笔顺利贷出,而借款方也先后付出了共3笔108.78万元利差(其中一笔作为另外400万元贷款利差34.19万元直接划付作为湖贝金融服务社小帐的sz帝国贸易公司帐上。从这笔利差也可以看出:同样是400万元贷款,用金融服务社富余头寸配套的贷款所付利差大大低于借款方自行组织存款出帐所付的利差。)。
这些利差,尤其是那七万元现金,日后成为gz专案组六下sz办案的直接诱因,并直接影响着夏天的仕途——这是后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