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亮吃下一口夹着血晶番的,然后羽扇捂住嘴,鲜嫩多汁?不,已经无法形容这个炸鸡了,那面衣太完美了,彻底保住了鸡肉的本味,血晶番的酸甜配合之下,食指大动,作为前菜,今日最佳无误,这个老玛丽的手艺简单?到底是李兄和王兄前辈,这面点的秘方没话说。
“吃这个,我喜欢喝啤酒。”叶苍打开了一瓶廉价的艾乐美畅饮一口。
“这小子从认识那天就没见他喝过其他牌子的啤酒。。”老王摇头笑道。
“在我那吃拉面,没有还是我出门到隔壁超市给他买的一打。”老李擦了擦手。
“小贾,来吃鸡头。。。这里面也有脑的,而且狂暴鸡的脑非常补。。嘿嘿。”xv神秘兮兮的将狂暴鸡头给了贾诩让他很是感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