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是上学时候留下的习惯。尔芙到现在也不大习惯用那些精致的书签,反倒是习惯性地在看过的位置轻轻一折,留作记号,除非是她看完就直接丢给瑶琴、古筝等人做记号的,不然她看过的书很好辨认,只要是书页下角没有折痕的,那基本上就是没有看过的。
“诶。奴婢知道了!”古筝笑着点了点头,一矮身就退出了上房。她绝对不会告诉尔芙,她就是按照这个规律选的,不然哪里那么好就选出了两本尔芙没看过的话本子呢!
其实尔芙以为很小的细节,许是没人注意到。但是包括古筝在内,所有在她身边伺候的宫女都知道这点,只是一直没人告诉过尔芙罢了。
古筝送上的话本子,两本都是那什么才子佳人的故事。
女主统统是官宦家的小姐,男主则都是穷苦人家的穷秀才,两女主一个在街上丢了条帕子,一个在茶楼落下了一枚玉佩,而这两件东西都很偶然地落到了男主穷秀才的手里。
穷秀才虽然屡试不中,但是都是有文采的人。看到那枚晶莹剔透的药玉环佩和那条绣工精巧的帕子,纷纷做了一篇脍炙人口的文章,引得丢了东西的小姐对这篇文章的作者起了好奇心。最终选择拒绝了门当户对的订婚对象,违抗父母之命,选择守着男主这么个穷秀才,最后守得穷秀才金榜题名,成为诰命夫人的故事。
要尔芙说,这就是传说中的吊/丝逆袭白富美的故事。
果然不管是什么时代。这些个穷秀才们、穷/吊/丝都喜欢yy,如现代那些种马文小说一般无二。也正是因为如此,尔芙才格外不喜欢这个风格的话本子。
不过有一点,尔芙还是要承认的。
这些个穷秀才编故事的本事不高,但是文采还是不错的,尤其是描写那些个男女相见时候的暧/昧感觉,那真是看得她不要不要的,那叫一个纠结,比现代那些nuè_liàn的言情小说,看着还要虐人,唯一的好处就是那种文绉绉的对话,却是让尔芙这个笨嘴拙舌的人,找到了一条学说话的通途。
“这么说话,不但累人,还真是听得人有点反胃。
估摸着谁要是和我这样说话,我能一巴掌就把那人扇门外头去。”着重看着话本子里对话的尔芙,揉着腮帮子,自言自语地嘟哝着,时不时还学一学描写女子娇媚之态的动作,那叫一个认真,绝对拿出了当年高考时候的那股子劲头来研究这些话本子了。
这么一看,尔芙就看入迷了。
尔芙就这么低着脑袋瓜儿,单手杵在小茶桌上托着腮,足足看了有两个时辰,连四爷坐在罗汉床的另一侧看着她,尔芙都没有发现,一直看到了最后一幕,昔日的白富美终于在熬成黄脸婆之后守得穷秀才金榜题名,喜极而泣地迎上跨马游街的男主的刹那,尔芙这才一边啧啧做声的摇了摇头,一边抬起了头。
“这是怎么了?”四爷抿了口瑶琴送上的荷叶茶,笑着问道。
“阿?”尔芙闻言,先是一愣,傻愣愣地看了四爷几息,随即动作僵硬地起身,行了个万福,这才慢悠悠地开口请安道,“妾身请四爷安,四爷吉祥!”
四爷闻言,嘴角的笑容一凛,起身扶起了尔芙,又挥手打发了房间里伺候的宫女,这才拉着尔芙走到了内室里,不理会儿尔芙的冷脸,赖皮地扯着尔芙同坐在床上,很是温柔的问道:“跟爷见外了?”
闻着四爷身上熟悉的竹香味,感受着四爷讨好的态度,尔芙的脸色先是一缓,随即才刚刚心软的尔芙就注意到了四爷耳朵后面的一抹嫣红,脸色登时就难看了起来,不禁有些耍小性子地将手从四爷的大手里扯了出来,温柔却疏离的对着四爷浅浅一笑,婉声说道:“没有,妾身自知之前言行失态,还请四爷您多担待些!”
“醋坛子。”四爷捏着尔芙脸色十分难看的小脸,大笑着说道,随即不等尔芙翻脸就凑到了她的耳边,低声说起了他今天为什么会这么做的原因。
那位邻国公主之所以会缠上四爷,并非单纯的因为四爷是一位王爷,毕竟若单论年纪,那位芳龄双八的公主,比四爷小了不是一星半点,同她适龄的皇子阿哥,宫里也并非没有,更何况还有那位名声在外的情种八爷在,这位邻国公主就算是怎么选,也不该选到四爷身上,可偏偏这位邻国公主就瞄上了四爷,甚至是有些不顾脸面的当着康熙老爷子的面就缠上了四爷。
四爷心知事出有因,如此反常的邻国公主,他自然是打算敬而远之的,可是就在四爷打算明确地拒绝这位邻国公主有些不要脸面的行为的时候,这位邻国公主拿出了一方帕子,帕子上就绣了两个簪花小字——玟玟。
这名字对于四爷并不陌生,但是对于尔芙却很陌生。
所以就算是尔芙已经打定主意不理会这个种马男,还是不禁好奇的问道:“玟玟是谁?”
“傻瓜!”被打断了话茬的四爷,笑着抬手刮了刮尔芙的鼻尖,低声说道,“府里之前自戕的那位吴格格,闺名就是玟玟,之前爷不曾对你说起过,其实当年爷在阿哥所的时候就认识了那位吴格格,所以才会不顾身份的不般配,将她接近了府里,还给了她一个名分。”
“这就是传说中的心底的朱砂痣、窗外的白月光吧!”尔芙在心里如是想着,同时不忘吐槽的腹诽着,“果然吴格格就是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