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柳氏一直都是默默地低头吃着饭,就好像和王爷同桌吃饭的人没有她一样。
而春花雪花完全是一副看呆了的模样。不论年龄大小,女孩子对于美好的事物天生就具有极强的敏感度,如此赏心悦目的“男色”当前,她们俩本能地就被吸引了全部注意。
大壮天生憨实,所以即便举得历君煜吃相优雅,也仅仅是多看了两眼而已,他现在没有认真吃饭,更多的是紧张的。和大人物同桌供餐,对于一个乡野山民来讲,可是连想都不敢想的事情呢。
隔壁王铁柱本来是被孟晞叫着天天过来一起吃饭的,这是当初用工的时候就说好的。可是他昨天听说了历君煜今天开始要一起吃饭,当场就说啥也不肯来了。死活求着孟晞以后都不来吃饭了,无奈之下只好随他去了。
而现在全家当中反应最为特殊的,其实还要数小宝了。别看这小家伙才七岁,可是聪慧早熟的很,而且一点都怕生。
现在看到历君煜吃相优雅,他竟然有样学样地模仿了起来。
孟晞从震惊中回神的时候,正好看见小宝一边瞄着历君煜的坐姿,一边在努力地抬头挺胸,看起来像个小大人似的。
哇塞,这个小家伙了不得啊,见贤思齐焉,长大了肯定是个有出息的!
孟晞被小宝给震惊到了,也就不再计较历君煜高人一等的吃饭仪态了,端起饭碗一边吃一边“看好戏”。看着小家伙不断地调整自己的仪态,那认真的神态让孟晞心情奇佳,不知不觉地竟然多吃了半碗饭。
其他人见她开始吃饭了,也就努力忽视历君煜的强烈存在感,专心吃起饭来。
历君煜和孟晞家人的第一顿共餐就在这样诡异的气氛中结束了,他吃的心满意足,对于大家的各种反应也全然不在意。
等到大家都吃完的时候,他竟然又主动地帮着孟晞收拾碗筷了。
这回李柳氏终于绷住不了,连忙要抢过他手里的那一摞子碗,“咳——王爷啊,这些粗活我们来做就行,您回屋歇着吧。”
历君煜却并没有松手,而是笑容可掬地对李柳氏说:“婶子,这些活儿我能做,就当是饭后消化了!”
孟晞扶额,这又是闹哪样?
你特么一个大王爷抢着收拾碗筷,真的合适么?!
接收到孟晞眼里的不赞同,历君煜冲着她眨眨眼,“小晞,我帮你干活,你就可以轻省些。”
晕死!这是要向绝世好男人靠拢的节奏?
孟晞扭过头去不看他,对着李柳氏撇撇嘴道:“干娘,你不用管他了,估计这是大王爷要体验贫民生活呢,你别耽误了人家。”
众人集体默了。你这解释也太牵强了吧?
可是架不住有历君煜帮忙圆啊,“对对,我就是想要好好体验一下普通百姓的生活,不然以后怎么能治理好整个乌拉城呢。”
大家默默地后退了几步,把饭桌留给了他和孟晞。他们俩人的事情,作为闲杂人等还是靠后些吧。
历君煜见状非常满意,“小晞,咱们快些收拾好吧,一会儿还得去看新房子呢。”
“哦——”孟晞对他无语了,“那你可拿好了那些碗啊,别摔到了。”
“放心吧,这点活儿我还是能做好的!”历君煜夸下海口。
可惜,牛皮刚吹到灶房门口就破了。
“哐啷——”碗撞到了门框上,“稀里哗啦”碎了一地。
历君煜傻眼了,“额,我光顾着把碗拿好了,没注意这里有门框!”
他像个做错事的孩子一样,焦急地向孟晞解释。
孟晞用力拍了一下脑门,压制住即将喷口而出的指责,摆摆手让他出去,“你回屋吧,这里我收拾,免得一会儿扎了你的脚。”
她其实很想骂人的,这些碗都是新买的啊,很贵很贵的。这家伙哪是来帮忙的,分明就是添乱啊!
心疼死她了!
可是历君煜不想就这么把“烂摊子”丢给她收拾,于是连忙蹲下来捡拾那些“幸免于难”的碗。
孟晞连忙想要阻止他,可是已经晚了。
“啊——”
孟晞刚想告诉历君煜小心,那些碎瓷片会扎手。可是她的话没有人家的动作快,他已经蹲下去去捡了。
结果,就悲催了。
“啊——”历君煜的手成功地被划破了,殷红的鲜血顿时流了出来,沾染在洁白的瓷片上,格外醒目刺眼。
孟晞真想拍他的脑袋大骂笨蛋,可是看着他可怜兮兮抬头看着她,她到嘴边的话却怎么也说不出来了。
那小鹿斑比一样的眼神是几个意思?我又不是吃人的大老虎,你至于怕成那样吗?
其实历君煜现在是极其懊恼的。本来是想要表现体贴一些,来和孟晞拉近距离的,怎知竟然接二连三地出错。
这下好了,小晞不仅不会对自己增加好感,反倒会觉得自己竟连这么点小事都做不好。看看自己右手掌划过掌心的那一条口子,接下来估计更是什么也干不了了。
历君煜这么一想更加沮丧了,看在孟晞眼里更加像个委屈的孩子了,她心肠就算是再硬也不忍苛责他了。
“哎呀好啦,你赶紧起来吧,我给你包扎一下。”
孟晞没好气地把历君煜从地上拽起来,然后进屋去找小医药箱去了。
这个年代可没有什么碘酒创可贴之类的。一般的乡下人受了小伤之类也都是随便那条布包一下就算了事,只有特别大的伤口才会去找大夫处理。
至于头疼脑热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