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科幻未来>懒神附体>第二二四章:我今天不上班

赵高峰笑着点头。

刚才俩人一起为自己喜欢的车呐喊加油,大喊大叫,距离更近了几分。

其实俩人刚才聊得太开心了,压根就没喝水,但这里人来人往,赵高峰不放心南冥自己一个人乱跑,总觉得这么迷糊的老板,很容易就会走丢了。

到了洗手间门口,赵高峰并未进去,在门外等着,南冥在里面蹲了一会儿,拿出手机刷朋友圈和群,把刚才拍的照片发了出去,正刷得开心,就听到门外传来了嘀嘀咕咕的声音,似乎是在说英语。

南冥的英语还是不错的,但是这俩人的话,他却是有听没有懂。

什么特殊任务,什么间谍,什么追捕……听起来像是讨论电影剧情,他摇摇头,起身出门。

出去洗了洗手,他感觉到有人在看他,转头看过去,就看到了两个人站在里面窗前。

其中一个人,头发全白,根根树立,身高有一米九多,看起来有些凶。

但是他和旁边那人比起来,已经算是和蔼可亲了。

在他身边那人,身高怕是有两米一,脖子粗短,身体敦实到不像话,就像是一个会移动的电冰箱。

只是被他看了一眼,南冥就觉得心里发毛,赶快洗干净手,就要离开。

谁想到,那白头发的家伙竟然拦住了他,冷冷道:“你刚才听到了多少?”

“麦戈文,他只是一个孩子,不可能听懂我们说话的。”那电冰箱道。

外国孩子普遍长得比较急,只看脸的话,十二岁的人长的就像是二十多岁了,反过来说,三十多岁,还可以看起来像是高中生。

所以美国人向来很难判断黄色人种的年龄。

南冥的身高和面相,让那电冰箱觉得南冥也就是十一二岁,说不定还能更小一些。

一个十一二岁的孩子,就算是听到了只言片语,又能如何?何必大惊小怪,反而会打草惊蛇。

麦戈文想想也是,他第一次执行这样的任务,有点过于敏感了。

再说,他总不能在这里杀人灭口,只微微蹲低身体,能挤出来了一丝微笑,道:“对不起,小朋友,吓到你了。”

谁是小朋友啊!

南冥翻白眼,我还在长个子啊,混蛋!

赵高峰左等右等南冥不出来,有些担心,正好看到这一幕,顿时怒吼道:“你干什么,混蛋!”

一拳就向麦戈文打了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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