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上电话,叶少阳带着马加快速度,朝村口赶去。△頂點說,..
一口气来到村口,这个时候,天已黄昏,四周昏暗,什么都看不清。
叶少阳没找到叶萌,看到路边有一片白杨树林,于是走了过去。
刚下路,听见脚步声从对面响起,定睛一看正是叶萌从对面走过来。
一见面,她就用责怪的口吻道:“你们来晚一步,刚才有一辆黑色的车过来,开到下面的路旁边,有一个人下车,把坛子取走了,我看你们没来,一个人也没敢过去。”
“不过去就对了。”叶少阳道。
“可是你就不想弄一坛子里的东西,仔细看看是什么吗?”
“只要我们不被发现,以后有的是机会,着什么急。”叶少阳道,接着询问她取走坛子的人的情况,还有那辆车。
叶萌的回答是,那是一个穿黑西服的男人,看上去三十来岁,没有什么特别的相貌特征,而且天色昏暗,又在树林里,没能看清那个男人的模样。
至于那辆车,由于没开车灯,也是看不清车牌和标志,只看到是一辆黑色的轿车。
叶萌一边,一边带他们穿过树林,来到之前停车的地方。
叶少阳四下看去,树林紧挨着一片庄稼地,中间有一条柏油路,一直通往牛头山的方向,缓缓头,道:
“怪不得会选这个地方了,再往里面去没路了,车开不过去,这边又偏僻,一般这个不会有人来。而且现在天已经黑了,月亮还没出来,比晚上还要暗,叶秋玲跟那人选择这个时间和地接送坛子,应该是不想被人发现。”
叶萌也头道:“嗯,而且这个,家家户户基本上都在做饭,不会有什么人到这里来,但是开车过来,也不会引起怀疑,如果半夜开车进村,万一被人看到,反而会怀疑的。哎,你们,来拿走坛子的会是什么人,要那坛子里的东西又干什么用呢?”
叶少阳想了想,道出自己的判断:“之前你们注意听没有,吴老太过一句话,大意是叶秋玲吃了一口‘豆腐脑’之后,足够她修炼一个星期,这明坛子里的东西,有修炼的作用。”
叶萌沉吟道:“你是,把坛子拿走的人,是为了吃里面的东西来修炼?难道那人跟叶秋玲一样,也是个失心人,或者是活尸?”
“那就不知道了,也许那玩意不止可以让活尸修炼。”
沉默了一会,叶萌抬头看着叶少阳,道:“我打算晚上去吴老太家,偷一条蚯蚓看看那到底是什么,如果运气好能再找到那‘豆腐脑’就更好了,你们去不去,怕就算了。”
叶少阳道:“不怕,但是这样做太危险。”
“你难道有不危险的办法?”
叶少阳想了想,道:“马之前在吴老太家院子后面看到过一条长眼睛的蚯蚓,八成是从土地的裂缝无意中爬出来的,有一条就有两条,所以,我们可以去墙根下抓蚯蚓,没准抓得到。”
叶萌皱眉道:“怎么抓,挖地吗?就算你能挖到,它往别的裂缝里一钻,大晚上的,你上哪找去。”
叶少阳笑道:“你真是笨啊,叶秋玲吞死人的血肉,八成是为了养肚里的蚯蚓,明蚯蚓爱吃这玩意,我们也可以弄死人血肉,引它出来,让它自己送上门来不是更好?”
叶萌怔住,喃喃道:“对啊……可是上哪去弄死人血肉,哎,你是,叶秋玲挖过的那具尸体?”
“当然只有他了,虽然有不敬,但我们是用来做正事,相信他不会反对的。”
“他魂魄应该早就去阴间了,就算反对也不能回阳来找你麻烦。”叶萌撇了撇嘴,“咱们现在就去?”
“先回家吃饭。”叶少阳摸着咕噜噜的肚子道。
叶萌性子急,哪里还容他回家,当即表示请他去集上吃拉面,吃完赶紧办正事。
叶少阳只好给叶军打了个电话,告诉他自己在集上吃饭了,不用给自己留饭,然后三人一起赶往集上。
路上,叶萌告诉他们,集上有一家兰州拉面味道不错,开了好几年了,自己每次放假回来,都会去尝尝,这次回来还没有吃上。到这,步子迈得飞快,几乎快要流口水了。
叶少阳瞥了她一眼,心中感慨,这年头为啥妹子都是吃货呢,尤其是漂亮的妹子。
结果来到镇上一看,叶萌傻眼了:拉面店关门,卷闸门上贴着一张纸:干旱缺水,本店暂时停止营业。
“哎呀,忘了这茬!”叶萌失望的跺着脚,“拉面比较浪费水,这时节水比油贵,当然是开不起了!”
于是三人只好沿街行走,打算有什么吃什么,结果很多饭店和吃店都关门,只有一家卖烧饼的,在所有吃里,烧饼几乎是最省水的,所以还坚持开张,而且生意还不错,很多人排队。
叶少阳猜测,估计是家家水都不够用,不想浪费水来做饭,宁愿多花钱买着吃。
三人买了几个烧饼,喝着随身挟带的矿泉水,慢吞吞的向白天叶秋玲去过的那片坟场走去。
叶萌没吃上心爱的拉面,很是不爽,嘴里啃着烧饼,不断咒骂旱魃。
“都是这家伙害得,害我连拉面都吃不上!”叹了口气,“咱们还是法力有限,要是我哥哥来了,一准能在最快时间找到旱魃,弄死它!”
叶少阳和马一起吃惊的转头看着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