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风吹拂着芦苇,四处一片摇曳,一支羽箭呼啸而过,正好钉中一人面门,旁边伙伴还没反应过来,又有几支羽箭从侧翼射来,将他们射倒在地。
唯一幸存者转身向后跑,马蹄声起,有骑兵忽然在芦苇丛中现身向他追来,眼见着身后追兵就要逼近,那人就地一滚想要躲开。
啪的一声,他被骑兵用手中木棍敲倒在地,忍着疼痛,爬起来向另一边跑去,可两条腿总归跑不过四条腿,他再次被骑兵追上,用木棍打倒在地。
“啊啊啊!”绝望的嚎叫着,他挥舞着手中匕首想要垂死挣扎,结果被调转马头冲来的骑兵撞倒在地,摔了个四脚朝天。
手中武器不知落到何处,赤手空拳的他想爬起来,却被骑兵一把抓起,随后猛地往地上一扔,如此反复几次如同猫戏老鼠,他被摔得鼻青脸肿,再无力反抗。
又有数骑围了上来,骑兵跳下马将他嘴巴堵着,捆了手脚之后驮在马上,然后策马向着北面走去,他无助的看着地上那几名已经化作冰冷尸体的同伴,绝望的“呜呜呜”喊着。
“把箭回收了,再搜一搜有什么值钱的货色。”
“是,司马。”
张定发指挥着手下打扫战场,看了看四周,除了芦苇还是芦苇,他收起弓箭,走到一旁的小溪边,弯下腰探手捞了一捧水放到嘴里尝了尝。
水质甘甜清凉,能喝。
看了看小溪的走向还有周边地形,张定发转回方才的捉俘地点,见着几个死者‘完好无缺’,他问道:“怎么,这些俚兵身上没什么东西值得收缴?”
“司马,这些人衣服破旧发臭,脚上一双破草鞋,刀又锈又破,除此之外都没什么值钱之物,总不能拿装水的葫芦吧。哎哟头上还有跳蚤…回去得拿刷子刷澡了!”
“少啰嗦!动作利索些!”
一行人很快便撤离这里,向着另一个方向行进,在约定的地点等了片刻,又有一队人马靠了过来。
同样抓了一个俚兵,也就是所谓的“舌头”,不过这队人马和张定发等人不同,既不是周军,也不是西阳王府侍卫。
领头一人见了张定发便行礼道:“张司马,那边的敌军耳目,已被我等清除了。”
“熊郎君,做的不错。”
张定发的回答不咸不淡,见着已近午后,便示意几个手下到外围布暗哨,安排另几个开始生火做饭,当然,做的是竹筒饭。
米已装在一个个竹筒中,掺着肉松、火腿片、腊肠等等佐食,临煮时放入适量清水,就可以拿在篝火里烧了,这种做饭方式对于斥候来说,再方便不过。
作为西阳王府司马,张定发及所属王府卫队跟随西阳王出征,他们的本职工作是护卫宇文温左右,但是刀不用容易生锈,所以宇文温时不时派他们出来‘办事’。
也就是担任斥候,作为大军的耳目散开来,到处刺探军情,为官军偷袭别人做准备,同时也防备别人偷袭官军。
而此次与张定发一起‘出任务’的熊郎君,名字叫做熊吉,其带领的队伍是熊家的部曲,而熊郎君一行人,是江州的质子军成员,跟着西阳王宇文温进入岭南,为官军效绵薄之力。
这些人既然从军,宇文温当然不会让他们白吃白喝,用是一定要用的,但是用法有讲究,拿去攻城填人命的话影响不好,留在营地看门又浪费粮食,所以宇文温让张定发带着这些质子军出来当斥候。
“熊郎君,在岭南可曾习惯?”
“回张司马,熊某亦曾往来岭南多次,岭南水土,其实和江州没太大区别,我等都能习惯。”
又说了几句,熊吉见着张定发似乎还是比较好说话,便有些好奇的问道:“张司马,我等在这荒郊野外潜伏,四处截杀俚兵细作,不用刺探敌情么?”
“熊郎君,你认为斥候的职责是什么?”
“呃,就是刺探敌情,包括对方扎营地点、粮道走向、兵力虚实、还得摸清楚敌我双方周围区域的地形、水源、河流走向等等吧。”
“说得没错,斥候,就是大军的耳目,斥候眼睛里看到的,听到的,就是主帅看到的和听到的。”
张定发知道宇文温要用好这些质子军,所以该让对方知道的就得让对方知道,这些家族嫡子平日里飞鹰走狗打猎是好手,来当斥候再合适不过。
“两军交战,双方都会派出斥候刺探对方虚实,刺探的方法有很多,但最好的办法之一,就是抓对方的人拷问军情,也就是抓舌头,这样了解起敌情才容易些,不是么?”
熊吉闻言点点头,片刻后悚然动容:“张司马,这么说来,敌军也会对我们打主意?”
“不然呢?你以为斥候是这么好当的?”
张定发冷笑道,这些江州豪强子弟,大概是没见识过什么是残酷的战争,跟着官军来岭南欺负鱼腩陈军或者俚僚兵,就以为打仗和打猎一样容易。
“斥候要刺探敌情,自然要抓舌头,而对方的斥候就是最好的目标,可敌方同样也有如此打算,所以,猎人也会成为猎物,而猎物,同样会变成猎人!”
“能派出来当斥候的士兵,身手至少不比一般人差,他们对己方军情的了解,也比一般士兵强,若你捉了一个进山砍柴的伙夫,能从他嘴里问出什么来?”
“所以,当斥候出来刺探军情时,得多个心眼,别被人引到陷阱里去,到时候被捉到敌营,那就是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