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容冷峻的男人,有着米开朗琪罗大卫雕塑般,完美的面孔和身材。
精致笔挺的军装,漆黑发亮的靴子,还有腰上稳稳的配枪——哎呀,那整整齐齐扣到最上面的扣子,好想把它扯坏怎么办?
安沫瞳觉得,她真是太幸福了。
上来就遇见制服诱惑神马的……稳住,我们能赢。
不流鼻血不花痴。
“您好,奉骁司令,我是《国民日报》派往华东军区的战地记者,安沫瞳。”
非常有礼貌的伸出手,某女从头到尾就没考虑过被奉骁拒绝的这回事。
嗯,讨厌千金大小姐?
可我现在的设定,是一位精致但爱国的知识女性。
不想和异性握手?
别忘了,你的副官还在旁边看着呢——
第一次见面,就冷冰冰的对待为了报导战场国家大事,而不顾生命危险奔赴前线的美女,应该吗?好意思吗?
答案当然是:不。
“安小姐好。华东军区非常欢迎你,也非常需要你。国民必须知道,军人们面对的是什么样的敌人。不管胜利欢欣鼓舞,举国沸腾;还是失败遭受重创,全民悲怆,老百姓都有知情权。只有在这种前提下,他们才能知道国家需要什么,才能更好的为改变国家命运服务。但前线条件艰苦,还希望你能够理解。”
奉骁看着安沫瞳一身精致的套装,即便旅途奔波之后,面容稍显憔悴,可那熨烫得体的衣服,以及素雅的妆容,还是无比端庄美丽,不由得微微蹙眉:
她太像从年历里面走出来的电影明星了。
这种记者,吃得了苦吗?
仿佛明白司令的疑惑,安沫瞳从手腕上扯下来皮筋,直接当着两个大男人的面,把一头秀发扎在脑后,垂坠下一条长长的马尾辫。
“您放心,既然敢向上级申请这份工作,我就有面对接下来即将发生的一切的心理准备。在什么环境,提什么要求,做人不能太过分,我都很清楚的。”
某女这番话,再加上她的行为,都让男主有些不好意思起来。
“而且,一般二十左右年纪的姑娘,吃不了苦的,都结婚生孩子去了。您看我像那种人吗?”
“不像,不像。安小姐,您可是当世花木兰!”
副官觉得,自家司令实在不会讲话,也实在不懂的隐藏表情和真实想法。所以,他就自作主张,替奉骁奉承了安沫瞳一句。
“哈哈哈!花木兰替父从军,保家卫国,忠孝两全。可我不顾父母劝阻,来到生死一线的战场,只全了忠,不算尽孝啊……”
安沫瞳轻轻的叹息一声。
她的脸上,悲哀的神色一闪而过。
奉骁看了,有些心疼——这姑娘心里面本就不好受,现在还被他怀疑娇生惯养,恐怕很委屈吧?
“诶哟!”
副官的脑门,挨了奉骁狠狠一记捶。
打我干嘛?
不就是怕马屁拍到马腿上了吗?
战友情呢?
怎么可以当着美女的面打人?
“这样,以后你住在我的院子。里面还有一间空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