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春雨。
洗蓝了天。
洗脏了地。
蛰伏的小草被唤醒,偷偷探出脑袋,窥探着这片土地,光秃秃的树枝上也冒出一个个凸起的小芽,迎着依然料峭的寒风,宣示自己的存在。鸟儿在看起来依然荒凉破败的原野上飞过,发出叽叽喳喳的鸣叫,将春天的脚步带到四面八方。
河套的春天快来了。
鸟儿看见一支骑兵在原野上奔驰。
由于东汉朝廷退出后设施缺乏维护,羌胡的劫掠让这片土地更加危险,很多人不愿踏足,原本平整的官道已变得坑坑洼洼。刚刚结束的绵绵细雨,让官道变得更加泥泞,骑兵行进时溅起的泥水为骑兵和战马披上一层外衣,大家狼狈不堪,只想快点结束这场艰苦的行军。
队伍最前方,是一名英武少年。
少年相貌雄伟,有与其年龄不相称的沉凝气度,最特别的是他的眼眸,深邃如海,令人一见难忘。他的衣袍和披风上满是泥水,将雪白染成了黄,少年也并不在意,唯有架在马背一侧的银枪依然铮亮如新。
一名骑兵赶了上来:“大人,天快黑了,是不是先找个地方宿营?”
少年抬头望了望天,问道:“还有多远?”
“五十多里。”
“那就别歇了,我们最好一口气赶到地方,晚上就有干净暖和的住处,还有吃到热饭,总好过在荒郊野外宿营,啃又冷又硬的干粮。”
“诺。”
大家又困又累,恨不得立刻找个地方躺下,但少年是这支队伍的首领,能不能停还得少年说了算。不过,在潮湿泥泞的野外露宿的确不是好办法,连夜赶路换来温暖的房间,热气腾腾的饭菜和洗澡水,谁都不会有意见。
他们已经赶了太久的路。
从北平到渤海,再直奔河套,中途几乎没怎么休整过,大家都累坏了。
这段时间的记忆,除了赶路还是赶路。
清晨起身,天黑宿营,日复一日,其中枯燥和辛苦是常人难以想象的。
赶这么急,是因为首领近乎严苛的自律。
首领虽然年青,但武艺高强,行事果决,平时对大家也很照顾。
最初还有人担心他太年青,未必能带好这支部队,但少年很快用实际行动让大家心服口服。路上遇到好几个盗贼团和逃兵觊觎他们的战马,发动袭击,被他们一一击退。首领总是冲在最前面,用银枪迅速解决掉盗贼团的好手,让敌人心胆俱寒,无心再战,因此他们总是赢得很轻松。
在首领的带领下,大家一起走过数千里征程,由陌生到熟悉,彼此之间越来越默契,这支临时拼凑的队伍,渐渐有了精锐之师的雏形。
大家为此感到无比自豪,对那位名叫赵云的少年无比服膺。
目的地近在咫尺,但现在大家最大的愿望,就是吃顿热饭洗个热水澡,换上干净的衣服,然后再美美地睡一觉。
北平骑兵连夜赶路的时候,另一个方向,还有一支骑兵也在催马狂奔。更加凑巧的是,这支骑兵的规模与北平骑兵相差无几,不到六百人,一些骑兵衣襟上能看到斑斑血渍,显然刚刚经历过一场战斗。
他们是龙领骑兵,领头的正是曲晨。
破虏骑顺着沿途同伴留下的隐密标记,偏离了相对好走的官道,蹚过小河,穿过树林,最后来到一个山谷。布置在外面的暗哨发出信号,李扶从谷内出来迎接,见曲晨所部人马分明有交战痕迹,李扶心中一凛。
李扶拉住缰绳,小声问道:“跟羌胡人对上了?”
曲晨滚鞍下马,平静道:“嗯。有一支羌胡骑兵发现了你们留下的踪迹,往你们走的方向追过来,我带人上去跟他们较量了一番。”
“折损如何?”
“死了40多个兄弟,受伤的更多,不过那些羌胡人更惨,被两个军团技打掉近两百人。他们象是不知道军团技不能一直用,第二个军团技一出,羌胡骑兵就开始动摇,紧接着他们的头儿让我给宰了,羌胡人掉头就跑。”
曲晨说得轻描淡写,李扶却知道战况绝对没那么简单。
王级武将军团技冷却时间为五分钟,曲晨发出两个军团技后斩杀敌酋,说明战斗至少持续了五分钟以上。
曲晨临战风格向来以勇猛著称,挥舞起大戟仿若天将下凡,锐不可挡,羌胡骑兵在他手下难有两回之将。等闲的羌胡小部队被曲晨这样冲击,多半早就退走了,这次羌胡人竟继续与破虏骑交战,还导致破虏骑出现这么多折损,应该不是普通部队。
李扶皱眉道:“大人,我怎么觉得最近羌胡骑兵比以前难对付了?”
“你才知道?”
曲晨笑了起来:“他们的确变强了,徐军师跟我交过底,我没跟你们说而已。破虏骑有一半新兵,没怎么见过血,要是开战之前向他们提起这茬,很可能打起仗来束手束脚,还没开战就把自个吓死。”
李扶倒吸了一口凉气。
破虏骑原来对上羌胡骑兵就处于下风,大家一直刻苦训练,希望缩小双方差距,可对手实力再次提升,难怪这次出来感觉不对,以后还怎么打?恐怕也只有曲晨这样胆大包天的家伙,才会在明知双方实力不对等的情况下,依然无所畏惧地主动出击,坚持在实战中磨砺部队。
“难民和俘虏在哪?”曲晨问道。
“都在山谷里面呢。按照大人的吩咐,难民、牲畜和羌胡俘虏被分开,有两个百人队看守俘虏。这趟的战利品比较多,撤退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