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峰从怀里拿出一个信封,放到鼻子边闻了闻。这封信已经在他身上放了几个月,原本的味道早已散尽,但仿佛信封上画着的那朵丁香花是活的一般,他似乎感觉到了若有若无的清香。
他随即打开信封,从中拿出那封信,只见上面写道:
“梧桐相待老,鸳鸯会双死。
贞妇贵殉夫,舍生亦如此。
波澜誓不起,妾心古井水。”落款题为:朱昀兰。
这就是他与允熥一起离京,坐船离开码头时允熥递给他的信。
当时杨峰顿时大吃一惊,瞠目结舌的说道:“陛下,这是,这是,这是,……”
“你猜的没错。”允熥平静的说道,声音不高不低。
“这。”杨峰实在太惊讶了,他从来没有想过,昀兰会给他写这样的诗。
“杨峰,你之前在我身旁为侍卫,朕的妹妹就已经,只是你那时已经成婚,此事也只能埋在心底。一直到前不久,你的妻子过世,她才吐露心事,所以我以你为中山驸马都尉。”允熥说道。
允熥本不想和杨峰说此事,但昀兰执意要送信送给杨峰,并且和他说:“皇兄,妹妹已经做过一次望门寡,绝不做第二次。”当时允熥看着昀兰坚定的神情,禁不住就点了点头,答应了她的请求。既然这封信要交给杨峰,允熥最终决定将实情告诉杨峰。绝不能让他以为昀兰是水性杨花之人。
杨峰此时看着这封信,回想起当时允熥与他说的话,表情变得和缓许多,自言自语道:“殿下,我一定立下大功并且活着回去,让自己配得上你!”
过了一会儿,杨峰将信件重新放回信封中,小心翼翼的装进一个羊皮纸袋,又将羊皮纸袋装进一个牛皮纸袋,放进怀里。但即使眼前已经没有了这封信件,他仍然出神的想着什么。
他正想着,忽然从耳边传来声音:“杨参将,帖木儿的中军大营动了,正向我军而来。现在我军与敌军之间的距离不足二里,依照现下的行军速度,很快就会接近。”常继宗对杨峰汇报道。
永明左卫出动阻拦西虏萨尔哈部,在见到曹行带领骑兵冲上来后,马上下令全军撤回营地,以免被府军左右卫的骑兵不分敌我干掉。这当然被西虏发觉,又一部分人试图冲进营内夺取营地,秦森带兵好不容易才撤回去。
天亮后西虏全部撤出大明的中军大营,常继宗趁机回到自己的府军卫。此时又指挥这个卫跟随杨峰去打西虏。
“传令所有将士,不得懈怠,准备应对与西虏的作战。”杨峰回过神来,大声吩咐道。
“参将大人,这些西虏从来没有见过咱们这几个卫所打仗,而这些天还有适才,咱们都看到了帖木儿手下的主力军队如何打仗,此战我军是知己知彼,帖木儿却是不知彼,我军必胜!”他身旁的一个参谋此时说道。
“不可如此轻视敌人。陛下曾经说过一句话:在战略上蔑视敌人,在战术上重视敌人,不论西虏到底是牛还是鸡,都要拿出对付牛的手段来!”杨峰虽然认同参谋的话,但还是板起面孔说道。
“何况此战既要胜,也要胜的稳妥。”杨峰又道:“上直卫是大明打仗最为厉害的卫所,在保证胜利的前提下,尽量少损兵。”
“是,参将!”在他身前的几人躬身应诺,常继宗随后退下指挥自己的卫去了。
杨峰又定了定神,彻底将心思放在眼前的西虏身上,准备着双方的第一次交战。
……
……
“明军用的这个阵势好奇怪。四个角是火枪兵,中间是长矛兵,我还从未见过这样的阵势。”
“他们的衣服也好稀奇,与其它的明军除了颜色一样,样式区别缺不小,看起来倒像是佛郎机人(大食人对欧洲人的称呼)的装束,只是铠甲也太少了。火枪兵只有头上戴着钢盔,身上竟然不穿铠甲;长枪兵的铠甲也很短。按理说,明国比我国还要富庶,不至于连禁卫军都装备不起全身铠甲。”
“明国的皇帝为什么会组建一支这样的军队?这支军队到底战斗力怎么样?”帖木儿有些不解的说道。
“大汗,东方人一向没有打仗穿厚重铠甲的传统,重步兵一向很少。他们更为看重军队的机动性,一支军队中役使马往往比骑乘马还要多。”一名参谋说道。
“这我当然知道。但皇帝的近卫军最重要的是战斗力,在开阔的战场上重骑兵未必能够消灭轻骑兵,但重步兵一定能够打败几倍的轻步兵。至于机动性,不打仗的时候他们完全可以将所有沉重的东西装在车上运输,禁卫军不可能缺马。”帖木儿说道。
“大汗,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明国人认为这样特殊的轻步兵比重步兵的战斗力要强。”另一位参谋说道。
“只有这个解释合理。铁勒台,你带领所部三千步兵,上前与明军交战。”帖木儿说道。眼前的明军以两千多人为一个小阵,五个小阵为一个中阵,五个中阵为大阵。他从来没见过这支军队出手,因此小心翼翼的派人试探。
“是,大汗。”铁勒台答应一声,下去领兵。很快,一支三千人的步兵脱离大阵,向明军走过来。
此时在明军阵势最前的是金吾后卫的两个千户。指挥这两个千户的指挥佥事胡元澄看着西虏向自己的卫所前来,竟然脸上一闪而过喜色,随即咳嗽一声表情恢复正常,对将士们说道:“将士们,这是我们金吾后卫首次征战,务必让西虏见识到我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