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就等到了天津再说,妹妹不急。”昀芷笑着答应。
这时有下人来报,说晚膳已经预备好了。允与昀芷也不再说话,起身前去用膳。
用晚膳的时候,允见到了贤彩。允看了她几眼,见她她眼睛红红的,也不说话,只是低头吃饭。旁人见状也不好与她说什么,只有和她要好的昀芷低声说了几句话,但贤彩也只是轻声答应几句,没有多说,昀芷只能住了口。她很快吃完了饭,离开餐桌返回自己今晚的歇息之处。
也不知是有意是无意,虽然装饰完全不同,但分给她的屋子分明就是多年前她所住的闺房。贤彩走进屋子前在外墙边蹲下身,伸手摸了一下墙角,脸上忽然浮现出笑容,仿佛想起了什么十分有趣的事情,但表情很快又暗淡下来。“逝去的时光,再也回不去了。”她轻声说了一句,站了起来。身后的侍女对她的动作十分不解,但并未说什么。
她走进屋子,在床沿坐下,回想今日见到自己父亲的情形。想到十多年不见,父亲的双鬓已经斑白,眼睛也变得有些浑浊,忍不住眼眶又有些湿润。但她刚开始回想,侍女忽然走进来,声音有些颤抖也有些惊奇的通报道:“夫人,皇上想要见你。”
“请陛下进来。”贤彩对于允前来见她并不惊讶,但对于他这时就来有些不解,但也不能将大明的皇帝拒之门外,忙一边擦擦眼角,一边吩咐道。
允很快走了进来,见到正在穿外衣的贤彩,笑着说道:“咱们是堂兄妹,是一家人,见面不必非要穿的十分齐整。而且你身为郡主,岂能自己做这样的事情,应当让侍女服侍你才对。”
“妹妹在西南翻山越岭前往某个部族的时候,只能自己一人穿衣吃饭,都习惯了。”贤彩将外衣穿好,说道。
“这可不一样。为兄若是微服出巡,也不会带着宦官或宫女,穿衣自然也是自己穿;但在宫里就由着下人服侍。现下又不是你在西南翻山越岭,就应当由下人服侍穿衣。”允道。
“妹妹怕被服侍习惯了,以后再在偏远地方行走不习惯。”贤彩说了一句,马上转换话题:“皇兄,今日来找妹妹,有何事?”
“一来,是想问一问七叔现下的情形如何。”允也直截了当的说起了自己的目的。“当年七叔虐待驻地附近百姓,还引发了路谢之乱,我当然对他没有好印象。但毕竟事情已经过去了将近二十年,再大的怨恨也淡了,何况这十九年来七叔在青州的所作所为已经挽回了他自己过去的名声,我早已不怨恨他了。”
“七叔这些年一直住在佛寺里,平素也不吃肉,年纪又大了,身体未必受得了,所以我关心他现下如何。自然,虽然我已不再怨恨他,但关心他也不仅仅是出于亲情,而是因为他身体健康的活着有用。”
允的话非常诚实,一点不虚假。贤彩不是小女孩了,在西南的十九年经历也让她见识过人心有多险恶,允一味唱高调、强调亲情可打动不了她,还不如说实话,至少贤彩即使听了不高兴,也不会胡说一通糊弄他。
“父亲的身体还好,看起来十分康健,头上虽然多了许多白头发,但对于他这个年岁的老人来说也十分正常。”贤彩回答道。
“这就好。”允松了口气。朱作为整个大明几乎人人都知晓的‘皇族和尚’,每日做善事的和尚,只要他仍活着,仍每日做善事,对提升整个中原的百姓对宗室的印象有极大好处,也对他统治大明有好处,这样的人活的时间越长越好。
而且,允又看向贤彩:原齐王一脉,也不仅仅是朱一人活着对大明有好处,贤彩现下在西南川、滇、桂、粤、湘等省份和越藩的名声不次于妈祖在东南沿海,而且因为她宗室出身经历又十分离奇,名声甚至比妈祖更响亮。贤彩活着,对稳固大明西南地区的统治也很有好处。‘说起来,虽然齐王一脉闹出了开国以来的头一次武将叛变造反,但因此却又出了这两个对稳固统治用处极大的人;再加上此战得胜彻底稳固了我的皇位,也不知当初的路谢之乱对朝廷到底是好事还是坏事了。’允想着。
“皇兄在想什么?”贤彩忽然又道。
“虽然七叔身体瞧着还算健康,但他毕竟年纪大了,还是不比年轻时候,饮食更精细一些更好。”允道。“此事你不必费心,自有青州官府照看。我今日来找你,还有另一件事。我就是想问一问,西南的蛮夷部族现下如何,可都安分;对朝廷的态度如何。”
“皇兄,”贤彩忽然正色说道:“称呼他们为蛮夷并不妥当。他们并非是向大明称臣的番国,而是被朝廷任命的官员。虽是世袭的土官,但也是大明官员,他们治下的子民也是大明百姓。用蛮夷这个词称呼他们可不好。我瞧着皇兄之前有一次说起过的‘少数民族’这个词就不错,适合用来称呼他们。”
“他们毕竟与一般的大明官员不同,治下的子民也与大明百姓不同。不过你说的也有道理,称呼他们为蛮夷确实不妥,但称为少数民族也不好,具体改叫什么,再议,再议。”允说道。听了贤彩的话,他确实觉得对番国的蛮夷与大明统治的蛮夷用不同的词汇来称呼更好些,但他对于‘少数民族’这四个词过敏,决定另起一个称呼。一时又想不到,只能回去后告诉翰林院的人,让他们集思广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