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身边的人和事,就像一坛一坛的陈年老酒一样,是那样浓烈且清香,细细的品尝着,回味着,越来越让人难以割舍。渐渐地让我嗜“酒”如命。不知道最近怎么了,我的记忆力越来越差了,总是觉得迷迷糊糊的,是不是被这些酒香给熏醉了。我想肯定是的!不然我怎么记不起许多事却又会在某个特定的场景猛然的想起来,然后泪流满面,说着我并不悲伤。好了,来来来,让我们一醉方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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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第一印象里,以貌取人的想法和行为绝对会占上风的,不论你发现或者没发现,你的行为和内心已经出卖了你。
从那以后,但凡是有他们的地方就有我,不是我非要去当这个灯泡,而是彷佛缺了我他们就不能谈恋爱一样。
时光易老,岁月难在,他们明明已经不在了,我却感觉他们就在我的身边,难道是我的遗忘已经忘不了他们的一切。
--------------------------------------------题记
我有两个同学,一个叫邵光,一个叫易诗。
高一
邵光,穿件白色t恤,黑色牛仔裤,乌黑的长发可以甩到耳朵,炯炯有神的双眼竟然还是个双眼皮,他那个外八字走法堪称一绝,到现在我都还记忆犹新,看过《大话西游》里那周星驰饰演孙悟空没,就是那个样子的。如果再给他一根棍子的话,后果简直不堪设想。看着他,彷佛是混社会的小痞子,却又从里到外都透露出那坏坏的帅。当时我们见了他的感觉就是都想退避三舍,我们都在想他怎么能考上这响当当的市一中的。后来了解了他之后,发现他并不是像表面的这个样子的。但是,在第一印象里,以貌取人的想法和行为绝对会占上风的,不论你发现或者没发现,你的行为和内心都已经出卖了你。
易诗,一身漂亮白衣,黑珍珠般的秀发如瀑布垂下又微微上扬,精灵古怪的双眼中闪现着点点妖气,她身材高挑,脸蛋精致而唯美,一看就是很有教养的大家闺秀。跟第一眼的邵光,就是两个世界的人。说实话,那三年我怎么都想不通他们当初为什么能在一起,两人根本八竿子都打不着的啊!这,这,这可不是我个人观点,群众的眼睛可是雪亮的,全班都这么认为。但是,人生往往就是那么喜怒无常,让人捉摸不透,越是你以为不可能发生的却总是莫名的滚滚而来,炸响了整个世界;越是你觉得可能发生的却偃旗息鼓,沉默了几度春秋。这谁又能说的清说得尽呢?
后来,邵光成为了我的铁哥们兼职同桌,易诗成为了我的女上司兼职前桌,对,我们这个班都归她管。高中我问了三年,这两货还是门牙紧闭,一谈到这个话题,一个笑而不语,一个避而不见,我就纳闷了,这其中肯定有什么见不得人的猫腻。总有一天我会知道的,小样。到时候看谁让谁哭鼻子。
高二,
邵光的长发再也看不见了,反而喜欢带着鸭舌帽,一直光光的,让人好不习惯。难道就因为班主任趁他睡着的时候悄悄地帮他剔了个冬瓜头,别说,那水平可是相当的高,让我们全班整整笑了好几年,其间还带上老师一起的。然而最令人想不到的是,他竟然没有生气,而且还很高兴的样子。从那以后,他就像开了挂一样,学习突飞猛进,行为变得乖巧了,还和小美女易诗搭上了,并且走得越来越近。还荣获了一个美名叫“冬瓜小王子”。
高三那年,她和冬瓜约定考一样的大学,学一样的专业,穿一样的校服,去一样的教室,听同样的老师讲课,然后游玩一样的地方,总之,她在的地方要有他,她不在的地方就不能有他,什么山盟海誓呀,天长地久呀,要手牵手的,说得就好像公交车的提醒“车辆转弯,请拉好扶好,不要将头手伸出窗外,下一站……”,滔滔不绝,哎呀耳朵都起茧了,还要告诉所有人什么才是真正的从校服到婚纱。明明就只对我说了,明明就只有我知道而已,哎,那么有脾气的我彻底被他们征服了。于是每次遇到,都对他们自称:在下福尔康,不,错了,是“服冬诗”。因为我是真的对他俩服了。
毕业的那天晚上,他俩竟然叫我一起去了足球场,美其名曰:散散步,放松放松。然后……呵,呵,呵,真的是太嚣张了,他俩竟然无视我的存在,当着当时还没有女朋友的我一个劲的秀恩爱,我勒了个去,这俩小崽子,不能忍了,非打死他俩不可。作为最佳损友的我决定先礼后兵,一个劲的说他们,秀恩爱分的快,分的快,分的快呀,结果我没能打得过他俩,反而体验了一次情侣混合双打。最后打累了,跑累了,笑够了,我们三人躺在草地上,看着星星一闪一闪的。沉默了许久,冬瓜突然长叹一口气,意味深长的拍拍我的肩膀阴阳怪气的问到:“萧呆瓜,尼维斯么还不找个女盆友呢?看看,你要以我们为榜样。多努力学习啊!”我立刻翻了个鄙视他的白眼,恨不得眼光可以杀人,哼了声,切,你这烂冬瓜,口气比脚气还大,咋不上天呢?好白菜都被猪拱了,我岂能像你这头没理想的猪一样,燕雀安知鸿鹄之志也。没想到的是他竟将她推过来说:来来来,让你拱一下白菜。然后我们三人在足球场上又是一场恶战,不同的是,这次我俩男女混合双打,打的是冬瓜。打到筋疲力尽,打到他开口求饶,然后我们累得躺了一晚上。
从那以后,但凡是有他们的地方就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