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蓝樱花了一天的时间,迈过心里那个坎儿,又花了两天的时间写情书,在卡纸上信封,最后在完工的情书上撒了香水。
不过内容极为简洁,只有短短的一句:千寻,我喜欢你。
沈蓝樱想明白了一件事,不管这一年里她身上到底生了什么,不管这一切和千寻到底有什么关系,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她喜欢千寻,胜过任何人的喜欢,睁眼闭眼到处都是他。
沈蓝樱出门前特意穿了件好看的裙子,叫了出租车去莲华的大楼。
千寻虽然把莲华买了下来,但平时并不怎么管理公司,大有任其自生自灭的感觉。后来公司其他大佬极力争取,才让千寻同意每星期过来一次,参加一下他们的例行会议,并把该签的文件签了。
今天恰好是他们开会的日子,沈蓝樱想到一会儿就要和男神表白,心脏就跳的特别快,紧握着粉红色信封的小爪子竟微微汗湿。
她疾步走过大楼正面的玻璃转门,却看见电梯中有一个妩媚漂亮的女人走了下来,周边数个西服革履的男人跟着她。
“蒂娜?”沈蓝樱惊讶,这女人不是千寻的秘书么,她走上前去和蒂娜问好,又问,“是会议结束了么?”
看到沈蓝樱的一瞬间,蒂娜脸上闪过一抹不自然。上次她看见沈蓝樱的时候,就是沈蓝樱在这里拦住千寻,生涩的和千寻搭讪。那时候她以为是哪个一万年都红不了的艺人,想要抱上新总裁的大腿,但是……
鬼知道这个穿的一副贫民相的女人是曾经爆红过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