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参加陆先生的生日宴,方若华难得没有穿旗袍,换了一身浅绿色的连衣裙,九分袖,白色的棉袜,半高跟儿的红色凉鞋,上了淡妆,粉红的唇彩,显得很年轻靓丽。
她以前很少化妆,就是当年和高飞约会的时候打打粉底液,画画口红什么的,平时都是素描朝天,主要是长相一般,自然没有美妆的yù_wàng。
再者也是没办法,化妆技能没有点亮,普通淡妆还行,画稍微正规一点儿的妆容非把自己画成妖怪不可,连睫毛膏都不会用,假睫毛更不会戴。
好在她一向安于现状,随遇而安,也没因为自己没长成个大美人就怨天怨地怨社会。
此时稍微装扮一下,对镜自照,居然感觉还不错。
“妈,我皮肤是不是白了?”
夏芬凑过去看了看,轻笑出声,伸手摸了把女儿的小脸蛋,果然娇嫩,好像真正又回到了她青春无敌的二十岁,这孩子刚过来的时候,面黄肌瘦,他们老两口心疼的不行,如今总算是苦尽甘来,至于是不是变得漂亮……因为女儿在她心中一直很好看,到也没觉得有特别明显的改变。
好吧,问老妈这种问题,从来不可能得到正确答案。
阳城大酒店
“这是哪儿的酒店,求去围观!”
“同求。”
……
方若华并不回话,只端着杯酒,接受身边主人的指点,四顾看着周围衣香鬓影,客似云来,觥筹交错的场面微笑,只是不知道,她也是别人眼中的一抹风景。
衣衫虽不奢华,气质却独特,容貌虽不绝美,可也秀气可人,不得不说,在二十一世纪算不上多特别,可来到这个小时空,她还真有些不卑不亢的现代女性风范,当然,更主要的这是一具新鲜面孔,而且陆先生还满脸慈爱地拉着她的手说话。
“本来不想大办的,奈何身在红尘俗世,朋友多了也有烦恼。”
陆先生眉眼间从容疏阔,大大方方地让方若华挽着自己的手,“一会儿给你介绍几个老朋友,你写东西的时候,可以和他们笔谈一番,或有益处,不过,文章千古事,得失寸心知,你自己要心里有数。”
方若华认认真真地点头,陆先生一下子就笑起来,“哎呀,看我,到底是老了,啰嗦得很。”
“得了陆先生的这几句啰嗦,我都怕一会儿出门被人敲闷棍。”
一句话逗得陆先生又笑起来。
周围的宾客都有些意外,不知道那个女子是谁,看样子真合了陆先生的眼缘。
她老人家性情和善,很少拒人门外,曾经扶持过许多贫寒的文人,但她与人交往向来有分寸,再提点那些文人墨客,也是疏淡有礼,很少像今天这样笑颜如花。
五十岁的女人,似乎应该已经没有美貌,但任何一个见到陆先生的人,都不能说她不优雅美丽。
那帮正看直播的粉丝们都眼冒红星儿。
“忽然发现这确实是在演戏了。”
“就是,真实世界里怎么可能连个老太太都有这么高的颜值!”
“今天忽然想烫个大波浪卷儿!”
“今天忽然想把压箱底的大红口红挖出来试试!”
“吾觉得三妹有可能带起一波复古妆容!”
“什么叫复古,所谓流行三十年一轮回,没准儿现在又该流行民国妆了。”
“三妹用的哪个道具师,强烈提议推荐给现在那些民国剧的剧组。”
粉丝里面纯粹看热闹的多,可观看的人数直线上涨,总会有懂行的人,这个宴会大厅里,从各种摆件,杯盘桌椅,到客人们身上穿的,戴的,头型妆容,完全的民国范,一点儿都不差。
方若华直到现在,听粉丝们偶尔提一句这个,都有点儿别扭,好在习惯了也就不至于心惊,幸亏第一个小时空是民国,时间近,能布置得很像,只要肯花钱,也非不可思议,以后要是去了别的小时空,那才真得仔细些。
“来熟人了,那是项君和谢冰心?”
“主角终于露面了啊!”
方若华本能地回了回头,可惜人太多,没能看见,当然,她也不怎么想看到。
项君却是心里一咯噔,实在没想到会在这样的场合看见自己的……前妻。
他几乎不记得自己有几个月没见过方若华,仔细想一想,好像印象中,这个女人的脸早已经模糊不清,她到底是不是长成现在这个样子,他也不大清楚,有时候,他甚至有一种感觉,这个人只是长相相似而已,并不是自己那个村姑前妻。
谢冰心也有点儿烦躁,实在不明白,怎么哪里都有这个女人!她怎么能混到陆先生的宴会上来!
自从上一次被这个女人指着鼻子挖苦之后,事情虽然没有传扬出去,当时在场的人没人多话,但她总有点儿不自在,感觉她那些朋友们看她的眼光有点儿奇怪,只要她们一提到项大哥以前娶过妻子,她就浑身不自在,再也找不回当初的不以为意。
幸好她的朋友们都知道项大哥以前的童养媳,是家里给安排的,普通的农家妇女,根本配不上项大哥,都觉得两个人离婚很正常,项大哥和她在一起,那才是天生一对儿,让她觉得舒服多了。
只是,终究有影响,似乎连和项大哥在一起,也没有以前的甜甜蜜蜜。
谢冰心深吸了口气,回过神来,努力微笑,胡思乱想什么,她快和项大哥订婚了,他们两个人会高高兴兴,快快活活地在一起,根本没有那个方若华的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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