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穿越重生>山沟皇帝>第一千九百五十二章 罚金狂欢

新生的劳动合同法怎么执行,这对于大唐的执法机构并不是问题。

税务法律是怎么执行的,专利法律是怎么执行的,这劳动法就怎么执行。

大唐在推行新法律方面有着众多的心得,为了减轻自己的工作量,增加雇主和员工签订合法劳动合同的积极性,大唐的法务专家们很贴心的专门增加了一条劳动法条款。

但凡雇主不和员工签订合法劳动合同的,将会被处于高昂的罚金。

同时还必须额外赔偿给员工至少一年薪资。

这是为了鼓励员工自行举报!

同时为了增加地方的执法人员的执法热情,官方又是很贴心的把这个罚金和专利罚金以及其他行政罚金一样,由国库和地方财政进行分账。

比如罚个一百万唐元,上缴国库几十万,然后地方财政可以拿几十万的这种。

大唐的这种罚金分账模式,一向来都是激励大唐地方衙门执法人员踊跃执法,专注罚款不动摇的神器。

当年大唐城市的卫生状况就是这么好起来的,那些巡警们天天上街,见着人扔垃圾吐口水就开罚单。

大唐的专利制度差不多也是这么推行起来的,那些负责专利案件的巡警们,一天到晚就盯着,恨不得多抓几个违背专利的商家,然后兴冲冲跑过去罚款。

这罚款上缴了国库,地方财政分到手之后,自然得犒赏执法机构以及具体的办案人员,所以奖金那是少不了的。

早些年的时候,部分地区里一些办案得力,运气还不错,负责专利案件的御史、巡警们,年入上万那是常有的事,发家致富的那更是数不胜数。

在大唐当官,只要你干得好,升官之余还能发大财,最关键的是,这还是合法的!

可惜,现在的商家都被罚怕了,没几个有胆子违背专利了,这让那些吃的满嘴流油的专利御史、巡警们颇为失望,市场感叹人心不古,世风日下。

就和当年受贿行贿一样,现在不知道多少大唐官员埋怨早年的同僚,把事情做的太绝,搞的现在都没多少人敢行贿了。

这就是因为当年无数收了贿赂的官员,前脚收钱,后脚卖人,然后高高兴兴的升官,顺便还能把部分贿赂直接光明正大的拿到手,以至于把整个行贿市场都是给折腾的乌烟瘴气,民不聊生。

不过也正是因为有这么多乱七八糟,甚至可以说的上是奇葩无比的政策,才让大唐的行政统治能够维持在一个比较高效的地步。

当然,只能说高效,不能说清廉,毕竟官员捞钱的办法多了去,受贿那都是最低等的手段,稍微有点手段,有点能力的官员都不削于这么干。

劳动合同法的颁发,因为强力的推行,再加上为了顺利推行,也没有说在劳动合同法里做出太多限制。

反正雇主主要和劳动者在符合劳动法的范围内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就不管了。

而劳动法的限制其实也不多,顶多也就是最低工资标准以及最长的工作时长而已,至于其他的基本没有了。

所以劳动合同的推广,并没有受到太大的阻碍,各大企业基本第一时间就是接受,并第一时间陆续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至于民间里的小商家,小作坊之类的,这就得慢慢来了,而官方机构也不着急。

反正先给他们一年半载的适应期,等到明年,那些准备妥当的相关执法人员就会来一场处罚狂欢!

不少人都是等着狠狠捞一笔呢。

有些负责劳动法务的执法人员,尤其是各地方上的相关御史以及巡警们,一个个都已经是用算盘噼里啪啦算起来了。

到时候一天要逮住多少家,罚多少家,要收获罚金多少,才能够年入过万!

而各地的巡警局以及督察院,也都是翘首以盼,就等着明年收获一大批的罚金,然后过一个肥年。

就算各地方的知府知州之类的官员,虽然明里不说啥,但是一个个也是盘算着,估计明年地方财政收入在罚金这一块,应该能够有较大的涨幅,到时候这些多出来的资金是用来修路好呢还是修桥好呢?

劳动合同法的推广以及执行,以大唐目前的执法机构的能力和觉悟,不会成为太大的问题,甚至可以说,他们还不一定有上场的机会呢。

虽然不少人都是谋划着等到明年过渡期结束之后,狠狠的捞一笔,就和当年专利法律施行的时候一样。

但是大唐的诸多商家却是不傻!

人家一个个也是精明人,一看这劳动法上说什么赔偿一年薪资,再加上高额的罚金,然后再看手底下的那些员工虎视眈眈的面孔。

最最关键的是,其实这劳动合同并没有太多的限制,基本上只有最低薪资以及工作时长,还有工伤,不得无故辞退等等。

另外呢,也没有一棍子打死,劳动合同里还是有最长不超过三个月的适应期这么一个概念,适应期内双方都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企业黑心一点,完全可以先签了合同,一定的适应期过后直接把员工炒掉,这也是合法的。

这其实也是大唐的官方故意留下的一个漏洞,要不然的话,企业的顾虑会太大,是不会那么痛快的接受的。

大唐官方的态度很明确,先推广,然后再完善。

说白了就是先把绳子套在企业的脖子上,然后再慢慢拉紧。

如果一开始就太紧了,那是套不进去的!

劳动合同的推行,其他方面的税部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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