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一来,除了龙华镇以及正泰县里的人口外,整个正泰县的其他人口绝大部分都已经处于大唐王朝的直接统治之下。
由于村级行政机构过多,大唐王朝无法全部直辖,根据柳八苟等人的建议,李轩重新设立了镇一级的行政机构。
按照地方区域,在正泰县建立了八个镇,分别管辖各自区域内的各村,以彻底掌控正泰县的百里之地十万之民。
镇一级别的行政机构,同样效仿之前的村级机构,设立了镇长、镇财务官、镇治安官,各村的村长、税务官、捕盗官直属镇一级的官员管理,并成立单独的机构,彼此间不相互统辖。
换句话说,镇长是没有权力管辖下面各村的税务官以及捕盗官的,他有的只是民政权力。
而镇治安官也只负责治安事务,其他的也不能官。
至于镇财务官,他负责各村的税收征收以及提供公共支出。
这三个相互独立的体系,一共构成了大唐王朝下属各镇、各村的基本行政构架。
而镇以及村一级别的官员里,镇长以及村长一部分是内阁挑选的人所负责,而有些则是直接任命当地一些主动对大唐王朝效忠的地主,当然了,这些地主家庭式不会傻乎乎的直接让家主去当这个村长的,他们会找一些看似和他们自己没有什么关系的代理人,不过这没有关系。
最重要的是,有了他们的加入,大唐王朝对基层的统治会更加顺利。
不过,让当地人任职,这是限于民政事务,而税务和治安这两个系统的官员,清一色是大唐王朝下派的人,税务的官员都是由税部直接派遣,而治安系统里的捕盗官以及治安官,则是大唐新军里直接派遣退役士兵乃至军官担任。
比如六个镇的治安官,清一色由大唐新军里的现役军官抽调过去担任,各村的捕盗官也是大唐新军里的现役士官抽调过去担任,乃至部分普通的捕快,也是有一部分退役士兵所担任。
而这些人,大多是伤残退役军人为主。
大唐新军大战小战已经经历了十余次,虽然每次战斗中的死伤不算大,但是累积下来的伤亡还是不小的,其累计下来并且无法恢复的伤残军人少说也有两三百人。
之前的澜江渡口一战,大唐新军就死伤了上百人,其中至少半数伤员都已经无法回归部队继续其军事生涯。
怎么安排他们,这对于以前的大唐新军来是个麻烦事,这些因伤退役的人,要么是伤势过重导致的身体继续虚弱,要么是干脆就是残疾了,直接把他们扔下不管太让人寒心,但是大唐新军也是不可能持续供养着他们。
之前有人建议过,让李轩建立一些专门的农庄用来安置这些退役伤残军人,但是李轩却是没有批准,他不想让这些伤残军人最后落得一个只能接受他人施舍的地步,他要这些退役伤残军人们一个工作的机会,甚至是一个比较体面的社会地位。
如今的各镇各村的行政点,正好提供大量的工作岗位来安置他们,他们虽然都是伤残军队退役的,但是即便是受伤的瘸子,他们的战斗力也是足够威震寻常盗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