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都市现代>墨尔本,算到爱>新书《骑遇》,期待相遇

高中二年级,因为学校的交流项目,去了布里斯班。

那是我第一次去澳洲,因为还未成年,必须住hy。

住的那一家离市区很远,不堵车都要开一两个小时的那种远郊。

对于布里斯班这样的澳洲城市来说,郊区并不意味着荒凉。

相反,那是一个富人区。

因为住家爸爸是一个建筑师,所以住的那栋房子尤其地漂亮。

房间是落地窗,窗外有一片青翠欲滴的草地,临近窗户的地方,种了一片草莓。

天生天养的草莓,没有温室、没有大棚、没有防护设施。

早上起来,睁开惺忪的睡眼,拉开窗帘,就会看到有鸟飞过来啄食草莓。

伸个懒腰,走出房间,挑几颗熟透了的、没有被鸟儿光顾过的草莓。

美好的一天,从和鸟儿们共进早餐中开始。

那是记忆中特别美好的一段时光,也是我第一次发现原来我这么喜欢亲近大自然。

在一个并不寒冷的南半球冬日早晨,我拿着一个苹果,从大门出去,准备细细“游览”一番我生活的这个地方。

我把苹果咬在嘴里,低头穿鞋。

然后头也不抬地伸手开门。

才心满意足地走了两步路,就撞上了一匹将近一米八的高头大马。

没有一点点防备,慌乱的我把才咬了一口的苹果吓得掉到了地上。

在此之前,不是没有见过马,也不是没有在公园和景区里面骑过颜色各异的小马驹。

但明显比我高出一个头还不止的马,确实是第一次见。

在我不知所措之际,一个穿着骑士服,英姿飒爽的金发美女,适时出现。

她和我说抱歉。

说她的马儿,可能是因为闻到了苹果的味道,才会靠门这么近。

我抬头看马。

这匹在初升的太阳下,与我不期而遇的马,散发着栗色的光芒。

漂亮的眼睛忽闪忽闪地看看我,又看看掉到地上的苹果,如此反复。

我有点不太确定地把苹果捡起来,送到它的嘴边。

马儿一口就吃掉了苹果。

金发美女亲昵地挠了挠自己的爱驹,说了一个超出我当时词汇量的单词。

我猜是在数落她的马儿贪吃。

马儿的眼里噙满了笑意,浓密的睫毛让眼睛显得越发深邃。

大概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喜欢上了澳大利亚,喜欢上了马。

虽然,成年后再回澳洲求学,大部分时间都在墨尔本,但在布里斯班的那段和鸟儿抢草莓、喂马儿吃苹果的记忆,却始终是鲜活的。

《骑遇》,是一个深藏心底的,关于马术的爱情故事。

感谢一路相随的小伙伴,也欢迎第一次来到飘荡墨尔本文字世界的你。

相约2019.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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