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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另辟蹊径

长门宫卫们看的很清楚,不论是霍去病还是曹襄,李敢都有着远大的雄心壮志。

在大汉国,有雄心壮志的人一般只会有两个下场,一个是大富大贵,另一个就是死无葬身之地。

不过,人们一般都会忽视死无葬身之地这个事情,因为,死掉的人只会死在外面,活着,享受荣华富贵的人,却每天都会出现在他们的眼前,用各种奢华的生活方式来让那些胆怯过的人痛悔三生。

长门宫卫也算是见多识广之辈,既然跟着霍去病这些人有可能博取一个马上富贵,为什么不把这个机会让给他们最有出息的孩子呢?

长门宫卫们的年纪已经不算小了,在大汉,超过三十五岁已经可以自称某家,或者老夫,他们中间的很多人,已经是一个或者两个孩子的爷爷了。

除非没有子嗣,但凡有子嗣的长门宫卫,这时候对自己的考虑已经不多了,更多的是在为自己家族的将来做安排。

说起来可能很可笑,实际上,在大汉,能平安活到五十岁的男人已经算是高寿。

长门宫卫们从主将那里得到了一个肯定的回答,悬在心头最大的一块石头落地了。

其中一个年长一些的宫卫上前低声对霍去病道:“校尉有所不知,那连蛰以前是陛下藏武库的丁目,此事极为机密,知者寥寥无几。此次前来,似乎有考校之意,并非简单的飞扬跋扈。”

霍去病拍拍老兵的肩膀,相视一笑,一切尽在不言中。

大军深入卧虎地,云琅不由得暗自感慨,此时的关中平原,依旧算是一个地广人稀之地。

卧虎地其实算得上是一片水草丰茂之地,低矮的丘陵之间溪水潺潺,只要稍加改造,就是一片乐土。

在卧虎地崎岖的道路上又走了两天,骑都尉就被一群不怎么会说汉话的胡人给拦住了,不许他们继续前行。

此地,已经是他们早就设定好的战场了。

城阳王的部属已经在这里停留了三天,在这三天里,他们在卧虎地已经构筑了一个坚固的城寨,远远望去,不高的山包上满是鹿角丫杈,到处都是阻挡骑兵前进的坑道与羁绊。

诺大的城寨如同一只巨大的刺猬。

山不算高,却深得居高临下深意,山下就是两道水量充足的泉水,仅仅从这一点就能看出,这些甲士在淮南八骏之一的雷被统御下,准备死守这座城寨。

“以前都是野战的,这一次怎么就变成攻城战了?”曹襄不解的问道。

云琅叹口气道:“城阳王,梁王,淮南王不怎么服气啊,估计是以前损失太惨重了,这一次,他们下定了决心,要让陛下付出沉重的代价。

你只要看看率先出动的人是长水校尉的属下,就该知道,陛下也很清楚局面,准备先让胡人帮着北大营的将军们消耗这些甲士的实力。

看样子,陛下已经做好流血的准备了。”

李敢不解的问道:“什么样的宝贝,值得这么多精兵悍将为之流血厮杀?”

霍去病叹息一声道:“怪不得我舅母,大长秋,你兄长都不许我们参与夺宝。

这里面我们不知道的事情实在是太多了,这一次贸然出来,确实是我们犯了轻率地毛病。

不过也没什么,如果有得,我们就去争取,如果形势不妙,我们就溜之大吉。”

曹襄苦笑道:“如果什么都拿不到就灰溜溜的回去,岂不是会被人家笑话?”

云琅怒道:“打仗就跟赌钱是一个道理,不赔就算是赚到了,你怎么敢要求这么多?”

霍去病用马鞭指着营寨外的溪水道:“现在,那些胡人应该已经开始截断水源了。”

云琅瞅了一眼那座简陋却充满暴力美学的城寨,皱眉道:“这座城寨算不得大,如果雷被手中真的有五千人,应该不会把所有人手都安置在这里。”

李敢道:“从兵法上来看,将所有兵力都放置在城中,这不是一个好办法,城外一定会有一支游骑,专门负责在敌人攻城的时候从侧翼攻击敌人。

如果把全部兵力都放在城寨里,这种没有后援的城寨,守不了多久的。”

霍去病点点头,瞅瞅自己的部下道:“我们距离战场还是太近了,我很担心那些神出鬼没的游骑会偷袭我们。

无论如何,我们看起来都像是一群送死的羔羊。

向后退一点吧,别让我们成了雷被立威的靶子,他娘的,这里面就我们最弱。”

云琅深以为然,来到了战场才知道战场就不是一个好地方,即便这里阳光明媚,春意融融,只要变成战场,立刻就让人觉得阴风测测。

骑都尉最拿手的自然是修建营寨,在过去的那个冬日里,他们们亲手修建了自己的驻地,亲手修建了一座兵营,粮仓,还有无数的工事。

云琅觉得左边那座长满松树的山包就是一个很不错的驻地,只要把松树砍光,再用松树来制作寨墙,就能快速的弄好一个不错的城寨。

骑都尉里别的东西都缺少,唯独不缺少的就是工具,只要工具趁手,一千五百人干起活来很麻利,仅仅用了一个下午,他们就把山头上的松树全部砍倒,再用锯子将粗大的树干全部锯成一丈半高的木料,然后密密麻麻的并排埋在最外围。

军卒们砍树的时候是有选择地砍的,如此一来,将那些木料跟大树相连接,用不着埋得很深,一道坚固的墙壁就出现了。

到了吃晚饭的时候,这座城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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