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破奴喝了一口酒道:“既然是流浪,自然是如何能活下去,就如何如何做事喽。”
“这么说,你真的干过马贼?”“曹襄兴奋地问道,他在长安只听那些异族商贾说马贼强悍,现在终于见到一个活着的马贼了。
“干过,加入了一个叫做龙卷风的马贼群,干了两年,这两年也算是吃穿不愁,后来,龙卷风不小心遇到了匈奴骑兵,被人家连老窝都端掉了。
我如果不是因为聪明,眼见事情不妙把自己埋沙子里,早就被匈奴人砍掉脑袋了。
说实话,当兵呢,是因为遇到我义父,要不然我最大的愿望是组建一支马贼,只要小心谨慎,别遇上大汉军队跟匈奴骑兵,抢劫上三五年,我就能去长安做一个大富翁。
将军,说真的,当马贼正是太来钱了,别看那些匈奴人,氏人,羌人穿的破烂,人也脏,可是,他们真的很有钱。
这些年,大汉与匈奴打仗,顾不上那些小野蛮人,没空跟他们收人头税,他们已经积攒了很多的牛羊,皮货,每个人都吃的嘴角流油,养了那么多的牛羊都吃不完。
您知道不,羌人的大头领娶氏人老婆,在戈壁上开了十几天的大集会,只要过去的人,都能在那里白吃白喝十几天,女人随便睡!”
就在霍去病,云琅半信半疑的时候,谢宁轻轻地咳嗽一声,很不好意的道:“我也抢过两次,我父亲不舍的我直接跟匈奴大军作战……就给了我两百个亲兵,由老亲兵领带着去了两次……嗯,收获不错,顶我母亲在家里种五年的地!”
霍去病这人对钱财没什么概念,只要有衣服穿,有饭吃,他就没有过多的要求。
至于曹襄,他母亲就是大汉国最恐怖的抢劫犯,对钱财也没有太多的yù_wàng。
云琅确认钱财是通过生产经营出来的,赚钱对他来说也非常的容易,因此,他已经越了金钱,更看重金钱带来的效应。
李敢就不一样了,他从家里分出来,本身就是一个穷鬼,再加上老婆又在上林苑弄了一个好大的庄子,现在连农具都凑不齐,想钱想的眼睛都绿了。
听了赵破奴跟谢宁的话,立刻瞪着一双牛眼道:“你们要是觉得不好意思去干这事,交给我跟破奴,就带本部人马出去,一定让全军兄弟都肥嘟嘟的回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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