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姑娘可安全离开了?”
“已经派人暗中护送,只是,那位主子也找上门来了。”一名白衣青年站在榻下,两边垂下的手臂被衣袖包裹出健硕而坚硬的线条。
孟威扣击的手顿住,面色微起波澜,“他来的倒是快。”
白衣青年道:“爷,那位主子素来难缠,这次只怕是来者不善,咱们是见还是不见?”
孟威轻笑道:“他以为我这天泽堂的主子是当着好玩的,想见就见吗?不过以他的性子,没拿到想要的东西,是不会轻易离开的。”
沉吟片刻,他道:“你将阁里饲养的游信凖取一只给他,看他是什么反应。”
对那个人,能打发就尽量打发,不能打发的话……那出卖自己的外甥女也是情有可原的。
听到游信凖,白衣青年顿时表现出不舍的神色来,游信凖是一种凶猛又极为忠诚的禽类,很有灵性,一生只认一个主子,因此也是很难饲养的,便是收尽天下至宝的天泽堂,也不过五只。
孟威道:“要不就送鸟,要不你自己去打发了他?”
白衣青年闻言神色一凛,立马抓鸟去了,出去了没一会儿,就跑回来复命了。
“爷,他是收下了游信凖,可还是赖着不走,非要爷出去给他一个交代。”白衣青年一脸懊恼,又气得不行,早知道那人这么死抓着不放,就不送游信凖了,白白送他一只,还收得理所应当,无耻小人。
孟威揉揉眉心,“就知道他贪心得很,没有这么好打发,你现在就让人将表姑娘的消息拟一份,送去给他便是。”
白衣青年有些诧异,爷好不容易才替姑娘将人引开,怎么如今又要把人亲手送回去?
他抬头看孟威,见他隐在手掌下的面色隐隐不爽,立马收了自己的好奇心,“是,小人这就去办。”
那位主子本就是冲着表姑娘来的,这回该满意了,只是自家爷就该着恼了。
果不其然,他还未走远,就听到身后传来不忿的声音,还带着几分咬牙切齿。
“追着要我外甥女的命,还敢跟爷耍性子!这个臭小子!”
沈碧月离开天泽堂之后没有回客栈,而是单独坐车往立吉县的县门方向驶去,为了防止这次去天泽堂出现意外,她早将文书和路引都带在身上了。
孟巴三人被她打发回去找侯武,一是将手头上的东西送回去,跟他说明事情原委,也要他想法子应付县衙那边的人,二是另外再换两个眼生的人过来跟着她。
孟巴三人跟豫王打过照面,目标太大,很容易被认出来。
她很清楚邵衍的性子,只要知道了她的下落,就一定会派人盯着她,孟威虽然掩护她离开,但保不齐会出现其他意外,一旦行踪泄露,率先被盯上的就是留在客栈的侯武。
他要护送嫁妆,又有县衙的人牵绊,不宜行动,她要是回去只能是自投罗网,不如独自一人开溜,逃跑的机会也大些。
她在立吉县外沿着官道一里远的树林子里等候,手里还牵着一匹马,马车在她离开立吉县之前就换成了便于行动的马匹。
约莫半个时辰,远远看见官道飞扬起尘土,两人驰马自远处来,很快就骑到了她面前,翻身下马。
“小人孟六,见过小主子。”
“小人孟七,见过小主子。”
两人拱手作揖,态度十分恭敬,看上去都是二十出头的年纪,比起孟巴三人要年轻些,生得其貌不扬,体格健硕,一身黑色紧身劲装,倒像是初涉江湖的少年镖师。
沈碧月微微点头,“你们离开之前,客栈那边可有发生什么事?”
孟六道:“有人暗中闯入小主子闺房,被侯护卫拦下了。”
“知道了,你二人这次跟我一道回永安,路上行事切忌不可鲁莽,一切看我眼色行事。”
三人在官道上纵马疾驰,一路经过不少乡县,遇到小饭馆就进去歇口气,用了些饭菜便又急急换马上路,也没怎么休息,这样日夜艰辛地赶路,终于在第三日的清晨来到了惠州与保州交界的义里县。
虽然还没进保州,但三人的脚程已是极快,三天的路程硬是给缩短成一天半,还好保州比起惠州来要小许多,进了保州之后只要再花一天的时间便能到永安城了。
沈碧月远远看着义里县的地界碑,心里不觉松了口气,手里的缰绳也放松下来,渐渐放缓速度,对着身后紧跟的孟六孟七道:“待会儿进了义里县便休息一晚,明日再赶路吧。”
两人跟着沈碧月日夜赶路,并不会很疲累,终归是男儿身体,年轻力壮,精力自然要比沈碧月要好,不过主子发话了,能休息也是好的。
沈碧月正要扬起马鞭,突然从前方官道一侧的林子里钻出一道影子,只朝着他们的方向冲来。
“小心!”孟六孟七从马上飞起,落在了沈碧月的马前,摆出防备的姿势,神色紧张。
林子微动,从里头又钻出三个人来,直追在那人后头,那人闷声往前冲,只可惜还未扑到孟六孟七身前就被那三人给抓住了。
那人穿着一身黑色麻衣,身形娇小,被三个身材短小却极为健硕的男人扭住双臂死死按在地上,脸埋在地里,发出隐忍而痛苦的呜咽,凌乱纠结的长发散开,露出一枚镶在耳垂上的赤色玉珠。
听声音,像是个少女。
其中一个男人抓着她的长发往后一扯,露出一张脏兮兮的脸蛋,虽然疼得五官紧皱,脸上都是血迹和尘土,但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