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墨,时隔两年,你能重返学院,并且和古教谕一场论学,重夺天才之名,本官心中甚慰。不过,你毕竟是重新归来,这廪生的名额你已失去,要想失而复得,就必须要靠你自己的努力。今天你们二人斗乐,由本官出面,给你们二人做评判,胜者得廪生,败者领增广生,你可有意见?”
姜青云一番不咸不淡的话,让在场之人皆是脸色微变,姜青云的话,明里暗里都在夸赞余墨,这种重要场合,姜青云不可能随便说话,他既然这么说,必有深意。这就让众人不得不怀疑余墨和姜青云有着某种关系,而且,姜青云昨天为什么回来这里?真的是凑巧?
曹达心里不禁有些打鼓,虽然他也是有靠山的人,但是在这沭阳一地,他还真必须得听姜青云的,在这沭阳,姜青云就是老大,如果余墨真和姜青云有关系,那他倒是要考虑考虑以后的事了。
余墨上前一步,躬身抱拳回道:“学生谨遵大人之命!”
说罢,他抬起头,看了看姜冰雪。
姜冰雪也对余墨笑了笑。当然,仅此而已,二人不算有什么交集,姜冰雪今日来此,只是为了看热闹,如果非说支持谁,那应该是余墨,毕竟她和余墨有过一面之缘,印象还不错,至于曹风,她不认识,而且,她一看曹风,就觉得不像好人。
如果余墨知道姜冰雪心中所想,也会忍不住笑出声,这有些人,天生一副流氓样,就算是做好事都会被人当小偷给处理了。
“好了,既如此,你二人稍作准备,就开始吧。”姜青云身后,杜铭面色严肃的走了出来,看着余墨和曹风,问:“你们二人要用何乐器?”
“学生用琴。”
曹风率先说道。
姜青云听罢,不禁点点头。“恩,琴者,禁也。禁人邪恶,归于正道。故谓之琴。不错。”
余墨心中忍不住吐槽:“啥不错,一个琴也能说道说道,不就是为了显摆学问吗?忒虚伪。”
于是,他眼睛一转,上前一步,朗声回道:“秉大人,学生用的是唢呐。”
“唢呐?”姜青云傻眼了,他还真没听说过这种乐器,不过,他到是不介意,反而饶有兴趣的问:“那你说说,何为唢呐?”
余墨从腰间,拿出一个长管状、一端形似喇叭的唢呐,将其递给姜青云,然后从容解释道:“大人,教谕,这唢呐乃是东汉末年时传入中原,前朝宋、金时期,此物才流传到中原各地,才有了这种乐器的传承。学生幼时曾经接触过这种乐器,甚是喜欢,这种乐器音色高亢嘹亮,蕴含着一种蓬勃向上、坦率自然的浩然之气。据坊间流传,这唢呐在某些偏远地区,还将其作为一种“出生入死”的乐器。”
姜青云把玩着唢呐,甚是惊奇,不由问道:“什么叫‘出生入死’的乐器?”
“意思就是,在当地,幼婴出生和老人病逝,都会吹唢呐。因为唢呐的嘹亮的音色,寓意着欢喜而来,干净自然。坦率而去,无愧于心!”
其实,余墨还有一点没说,那就是唢呐被称为乐器界的流氓,这是一个不讲理的乐器,能伴你出生入死,亦能让你生不如死。
“好,本官今日到要见识见识,这出生入死的乐器到底有何不同。”
姜青云把唢呐递还给余墨,余墨接过唢呐,其他人的目光都紧紧地盯在唢呐上面,他们也都好奇,这唢呐到底有何魅力。
余墨见此,突然抬起唢呐,鼓足一口气,直接吹了下去,没有变调,就一个音调,一吹到底。
众人只觉得一个高亢的声音突然闯进脑海,然后再也挥之不去,那种高亢的音调,能逼得人无法呼吸,仿佛大脑都失去了意识。
几个呼吸后,余墨突然停了下来,所有人皆是松了口气,然后看着余墨手中的唢呐,皆是露出震惊之色。
杜铭见此,也不再犹豫,上前一步,朗声道:“既如此,比试开始。”
余墨对着曹风抱了抱拳。“曹兄,既然我你对我的乐器陌生,那就你先来吧。”
双方逗曲,选曲很重要,否则,一旦对方选择一个自己不熟悉甚至没听过的曲子,那还怎么和声?直接就碉堡了。
余墨有着初级乐曲精通,他心里有底气,而且,他的唢呐,一般的曲子都能和上,他也不担心。
曹风点点头,也不矫情,这时候还谦让,那就是傻子了,很显然,余墨在他眼中就是个傻子,熟不知余墨是不想让他一会输了比赛再找借口,既然要赢,那就赢个彻底。
“不是吧?都这时候了?东哥还要谦让?直接来一首陌生的曲子,趁着曹风不熟悉唢呐,直接就赢了。”唐星在下面捶胸顿足,他可不在乎什么脸面,对他而言,两面这东西都不如一块酱牛肉来的实在。
“别急,长东有他自己的打算。你听,曹风开始了,恩?居然是梅花三弄,他居然选了梅花三弄。”
秀才说话时,一个清脆婉转的曲调已经传入了众人耳中,清澈的琴声瞬间抓住了众人的耳朵,让人忍不住沉浸在其中。
“秀才,梅花三弄怎么了?很罕见?”唐星有些着急问道。
秀才听了一会,面色有些凝重。“不,梅花三弄是很常见的曲子,几乎是学琴之人必学的曲目之一。”
“那你还担心什么?”
“你有所不知,这梅花三弄虽然调子不高,但是异常的悠扬婉转,如果是琴,还好说。但要是吹奏的乐器,就需要很好的控制呼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