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仙侠修真>重生之刀霸天下>第三十二章 真的比我还要快?

张浪边抿着酒,边从后面观察起白天仇。

整整半个多时辰。

白天仇同桌的客人都换了两茬了,他却还是用一只右手一口一口,无比艰难吃着满桌的饭菜。

另一只左手始终紧紧提着刀。

他的左脚始终耷拉着,右脚始终坚定不移的伫在地上。

长短的腿,苍白的手,漆黑的刀,猩红的刃。

动作姿势,没有变动过一丝一毫。

张浪甚至相信,从白天仇在那个位置上坐下开始,他的姿势就没有变过。

这个天下很少有人能做到这一点,能做到这一点的,要么就是傻子,要么就是特别执着。

执着是一个很麻烦的事情,却也是一种很可怕的精神。

张浪当然知道白天仇不傻,所以哪怕他很少佩服一个人,此刻心中也是涌起了一股奇妙之感。

他甚至相信,若是换了个人能做到这般,自己定会赞叹不已,忍不住上前结交一番。

但是眼前的背影却是白天仇,所以张浪绝对不会去自讨没趣。

一个人,既不会喝酒,刀又日夜不离手,那他一定会没有朋友。

因为他不需要朋友,他只需要刀。

他活着就是为了杀人。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白天仇的江湖,就是他的刀,和一个一个过去,现在,将来都注定要死在他惊魂刀下的人。

交朋友?找姑娘?肯定是不存在的。

张浪心里转着奇怪的念头,耐心等待着。

只是他却没有发现,其实他自己的姿势,似乎也是坐如钟,从一开始坐下开始,也没怎么变过。

他一口一口抿着,第三坛酒也已经喝了大半。

这时,白天仇一直悬空耷拉的左脚稍稍动了一动,向着左边荡开了一尺,他的头也微微往左瞥了瞥。

而大门在右边,所以他肯定不是要离开。

张浪嘴角微微一笑,便往楼梯上看去。

一层,二层,三层,四层,五层。

果然,在第五层的走廊上,有个年轻人正走向几乎笔直通往楼下的竖直平板一般的楼梯。

他长相俊俏,穿着一身颇为英挺的红色长衫,蜂腰猿背,腰间的佩剑那剑鞘上的珠宝美玉,哪怕在这柔和的灯笼光下,也显得颇为耀眼。剑柄末端悬着一根鲜红的金丝剑穗,和他衣服的颜色正相配。

好一个翩翩美少年。

他就像个新郎官一样,脸上还带着一丝晕红和欢愉之色,想必刚刚在上面受到了至高无上的享受。

他凌空跃起,微微一荡,便落到了几乎垂直的楼梯上,然后悠闲的向下走着。

哪怕是垂直而下,他的脚却像钉死在平板上一般,顾目四盼之下,竟像走在自己的后花园一样,闲庭漫步,潇洒之极。

“好高明的轻功。”

这时,大厅之内有个江湖客,嘴里大声赞道。

少年脸上便又露出更潇洒的微笑,因为他知道这个场内很多人都在看他,每天都是这样。

他喜欢天香楼,不但是因为这里至高无上的享受,也是因为每次他从五楼下来,便能够万众瞩目。

也能让所有人都知道,平州府林家的逍遥公子林琦鸣之所以能够在平州府横行霸道,绝非是因为他林家富比半城。

更不是因为他那个从小离家,在天下九门之一的点苍派修行的双胞哥哥,‘百剑飞花’林琦诤。

而是因为他也有一身好武功,内力深厚,剑艺不凡,登萍能渡水,上五楼如攀梯,下直墙亦如平地。

他潇洒的从五楼走了下来,矜持的朝周围点了点头,他喜欢这样的感觉。

连天香楼悠扬的琴声听着他耳朵里也似乎正在为他赞喝。

但是这时,白天仇却动了。

这个跛子右脚用力一蹬,人便直窜而出,随后左脚微微点地,右脚又是一蹬。

张浪觉得,如果刚才的少年轻功算得上飘逸潇洒,那白天仇的就是丑,极丑,太丑了。

他这个跛子,右腿长,左腿短,所以他每次左脚点地的时候,人都是像要倒下去一般。

每一步都好像要摔个狗吃屎一般狼狈。

但是他的右脚却非常有力。

这也很正常,但凡一个跛子,靠着一只脚走遍了半个天下,他那只脚都会非常有力。

若是再加上凡境上阶的深厚内力,那就会更有力,有力的可怕。

所以白天仇那右脚一蹬之下,便非常快,快的非常。

那飘逸的少年才转了头朝一个熟客点头示意,再转回来时,一个跛子便出现在了他的面前。

这个跛子左手的惊魂刀化为一道沉黑猩红的刀光。

好像来自地狱血河的水,也似九天之上降落的光。

那红杉少年甚至还没有反应过来,便已经倒在了楼梯口。

只是他似乎还没死透,艰难的想抬起手捂住喉咙里奔涌流淌的血。

他喜欢天香楼,但是他到死都没有想到,为什么会死在自己最喜欢的地方。

“这算不算死得其所?”

最后一个念头就这样在他脑海中荡漾开来,而从喉管涌出的鲜血在地上蔓延开,浸湿了他那身上的大红长衫,也浸湿了剑上的穗花,颜色倒是分外相配。

“杀人了。”

“杀人啦!”

……

天香楼开了二十余年,从来没发生过命案。

所以直到林琦鸣死得透透了,这大厅中的江湖中人才堪堪反应过来,开始慌忙的惊呼起来。

“确实比我快。”

这时,张浪点了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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