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云的外公过世了。这是前几天的事情。最近一个多月,他都在学校和医院两地跑,一边学习,一边照顾重病的外公。这大概就是他没有再来找我的原因。
“小风筝,你快去找他啊,这种时候他最需要的就是陪伴。”贞姐劝我。
第二天放学我就匆匆往牧云家赶。他家的地址我不会记错,纵使从未去过,但路线早已熟透地刻画在了心间。我抑制不住地为他感到心疼。他跟他外公一起生活,他外公走了,就只剩他一个人了。他该有多难过。
就像贞姐说的,我要陪在他身边。我不要他一个人难过。想到他一个人在亲人已故的屋子里,没有人做饭吃,没有人说话,我的心就揪起来。
事实证明我太冲动了。当我倒了两趟公交车终于风尘仆仆赶到他家所在的巷子的时候,我看到了小公主。
她搂着牧云的腰,听不清说些什么。牧云背上背着自己的和。
我怎么那么傻,竟然忘了这件事。牧云怎么会一个人,他还有小公主。我是如此自作多情。
在他们要回头的刹那,我立即往回躲,落荒而逃。跑到繁华的街角,我看到旁边橱窗里自己狼狈的模样:因为小跑而发白的脸色,沾着雪花的凌乱的发型,以及靴子上数不清的泥浆。
这副样子还是不见牧云的好。
更狼狈的是我的钱包丢了。我没法坐车回家,只好借了一位好心路人的手机,给贞姐打了电话。
贞姐开了辆小轿车来。说我真会挑时间,她刚取了车,我就呼她。
我一看,果然,别克赛欧,还是临时牌照。
“怎么样,我攒了三年多的钱,终于有车了。以后我也可以接你放学。”
很快,贞姐对我的退缩感到失望。她叹了口气,“真没见过你这么怂的人,走,咱跟上去。”
透过车窗,我看到不远处牧云和小公主上了一辆豪车。
傍晚的交通拥堵不堪,贞姐的车技很棒,中途因为红绿灯跟丢了一次,很快又见缝插针地追上了。最后我们开到了酒吧。他们的保时捷一直停在酒吧门口没动,我们也不好贸然下车。过了一会儿,车门猛然打开了,牧云快速下车独自大步往前走,小公主追出去,气急败坏。看样子,他们吵架了。
贞姐幸灾乐祸:“我就说了吧,他们肯定吹。”
我紧盯着前方,生怕一眨眼牧云就不见。我听到小公主大喊了一句:“你敢走就永远别再回来!”
牧云的背影顿了顿。
我的心提到了嗓子眼。
好像过了半个世纪,牧云缓缓回头了,太远我看不清他的表情。只知道他朝小公主走去,把手机塞到她手里。小公主紧紧抓着他的手,说着什么,然后两人抱在一起,和好如初。
贞姐撇撇嘴,“什么玩意儿。”
我自嘲地笑笑:“挺好的。”
我是真的觉得好。我感觉得到小公主真心喜欢牧云,牧云也喜欢她。这从头到尾都不关我的事。从小看过的连续剧告诉我,爱一个人就应该祝福他和他爱的人在一起。
贞姐说这是个鬼逻辑,只要锄头挥得好,没有挖不倒的墙角。
我说,“如果他能被我挖走,有一天也会被别人从我这挖走。”
“那他便不值得你爱。”
“既然他不值得,我又何苦挖走他。”
贞姐“嗯”了一声,然后咯咯地笑起来,说她服了我。
我也佩服自己的聪明。心里却有些难过。
“男人都是善变的动物,前一秒可以爱你爱得死去活来,后一秒连你叫什么都忘得一干二净。所以,爱情这个东西很可怕,就像毒/品。”贞姐突然煞有介事地说。
“那你为何爱杰克?”
“因为吸了一口,就戒不掉了呀。”一提到杰克,贞姐便跟我说起他来。贞姐说她很确定杰克是单身,是个从来没有恋爱过的乖宝宝。
“那他也是善变的动物吗?”
“不,他不一样。小风筝,如果你认识杰克的话,一定也会爱上他的。十个周牧云都比不上。”等红灯的时候,贞姐说,“等我追到他,介绍你们认识。”
其实我已经算认识杰克了。
除了生日那天在酒吧匆匆的一眼外,我还在他们学校见过他。那天贞姐在食堂门口的花圃边弹吉他,我特意去捧场。当时贞姐在弹唱王菲的《我愿意》。
“愿意为你,
我愿意为你,
我愿意为你忘记我姓名……”
贞姐的歌是我听到过的真人弹唱最好听的。我顺着她的目光望去,在拥挤的看热闹的人群中,看到了杰克的侧脸。他正眼都没瞧贞姐,除了脸颊的绯红,脸上没有什么表情。一曲歌毕,贞姐和着旋律唱他的名字,他仿佛没听到,转身离开了。
北风呼呼,贞姐望着他的背影情意绵绵。多情总被无情恼。贞姐却不恼,多让人心疼。
我觉得杰克配不上贞姐。
不管杰克了,我心里依然放心不下的是牧云。我默默关注着他。在成都面馆,我专门穿了一件新外套,戴了个帽子,还捂了口罩,坐在角落里。我看到他精神有些恍惚,老板还没找钱,他就走了。
老板叫住他,他才折回来。
老板已经认识自己的常客,说:“小伙子,节哀顺便。”
他低声说谢谢。
沙哑的音色让我心中一紧。我想,牧云还是需要安慰的吧。花了一个晚上,我给他写了一封信,当然是匿名信。我以一个同病相连人的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