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错,程让用了假名,她取了程字的左半边,说自己姓禾,加上她“江湖人士”的身份,商队的伙伴们便都叫她禾女侠了。

程让摆了摆手:“不必客气。”

商队里的几个同伴把马贼首领一顿五花大绑,其他的马贼也都被绑起来了,商队也不急着进城了,而是将马贼们直接带到一片茂密的杨树林里,开始审问。

程让作为一个外人,很自觉的避了嫌。

她知道,这群马贼很不正常,马贼从来都是劫财不杀人,毕竟结仇太多,对他们自己也没好处,但这群马贼,出手就是杀招,招招都想夺人性命,定然是有鬼的。

他们身后,可能有什么大势力在撑腰。而那大势力想要出掉楼珐……

程让眼睛眯了眯,可见,楼大哥的身份,在楼家,定是举足轻重的。

审问进行了很久,终于,楼珐他们出来了。

但马贼们,却没有同样出来。

程让知道,他们被解决了。

她不打算多问,只是跟上楼珐的脚步。

“禾女侠,这一次,真的是多亏你了。人心险恶,这一次若是没有你,我楼某人,就要葬身在这霹卡城之外了。”

“楼大哥何必客气。”程让摆着手。

楼珐闭了闭眼,心中万分感叹,他看向程让,认真地问道:“禾女侠,救命之恩无以为报,更何况,你救了我们这么多人的命。如果你不嫌弃,我们结为兄妹如何?以后你有任何要求,只要我楼珐能做到的,就一定满足你!”

程让睁大了眼睛,忙朝着楼珐深深一拜:“哥哥在上,请受小妹一拜!”

她没有哥哥,但却一直梦想有一个哥哥,一起练剑、一起耍弄拳脚,一起淘气,一起挨爹爹的揍。但可惜的是,她只有两个姐妹,且与那两个姐妹并不亲厚,她们绣花、弹琴、吟诗时,她是完全融不进去的。

她平日里只能和卢兴元、齐杭一起玩,虽然和狐朋狗友一起嗨也很快乐,但她总不能日日出府去找他们,不然会被爹爹给揍死。

在府里待着的日子啊,她一直是孤单得要死。

如今,她却在离家万里之外的巍国,认了一个哥哥。这种感觉,温暖得好像是久别重逢。

看到程让这么爽快地就认了自己这个哥哥,楼珐高兴极了,当即走到骆驼旁,从驼包里掏了半天,掏出一个头饰就往程让的手里塞:“这是哥哥给你的见面礼,你一定要收下。”

这个头饰是一条精致的护额,由金丝与银丝共同编织打造而成,一颗水滴形的紫色水晶嵌在护额的最中间,整个护额华贵又美丽。

程让知道,这条护额一定十分宝贵,楼大哥这是给了她一份极大的见面礼。

她知道,这个礼她是拒绝不了的,而且她自己也富得流油,下次再给大哥还一份更好的见面礼就行了。

当下她便不再犹豫,接过了这个头饰,直接戴在了头上:“谢谢大哥,我喜欢极了!”

她本就五官明艳,此刻戴上这样一个华美的头饰,看起来更是绝色逼人,一时间,商队里的小伙子们都看得呆掉了,胆子小的,撇过头去,红着脸不敢与程让对视。胆子大的,则直接问楼珐:“楼大哥,你还缺妹夫不?”

这句巍国话程让没听懂,她正一头雾水呢,就见她大哥一脚踹那人屁股上:“滚,你配不上!”

楼珐认了程让这个妹妹后,高兴极了,一路上脸上的笑藏都藏不住,各种问程让喜欢什么,还说等到了霹卡城,带她去见楼家的所有人。

程让挠了挠头,虽然觉得隆重,但她怕伤了大哥的心,也不好拒绝,只得都依了他。

商队缓缓地驶入霹卡城。

楼珐出示了他的楼家令牌,守城的将士一看,立即毕恭毕敬地放行了。

进入霹卡城后,程让发现,这城里的风景也与大盛完全不同。

在大盛,未婚的女子是鲜少上街的,即便上街,也定要以扇或丝巾遮面,裹得严严实实。但在霹卡城,虽然还是寒冬,年轻的姑娘们却都打扮得十分惹眼漂亮,她们穿着各色兽皮做成的裙袄,露出系着铃铛的脚踝与手腕,走在路上叮当作响,充满生气。

她们的把长发编着了精致的辫子,头上戴着各种各样的美丽头饰,脸也大大方方地露在外面,脸上的笑容热情洋溢,远不似大盛的女儿那般,连笑都拘禁,生怕露出牙齿来。

程让忽然想起,拓跋鸿曾经同她说过,在巍国,女子地位并不低,她们可以大方地展示自己的美丽,如果她们有才华,甚至可以做官。

想到这里,程让不由得有些替大盛和大仪的女子们可惜。

程让骑着马走到大街上,身边又是有着赫赫威望的楼家车队,因此,不少目光都落在了她的身上。

人们被她那倾城的容貌深深惊叹,但在看到她身上的大盛衣裳时,又都不约而同地皱了皱眉,似乎不明白,为什么她这样一个大盛人,会来到这里。

感受到了这么多人的打量,程让并没有不自在,她早已经习惯了成为人群中最夺目的那个人,因此一点也不忸怩,而是大大方方地欣赏着霹卡城的景致。

她的这种大方,让盯着她看的人们都有些惊讶,因为在他们的印象里,大盛女子都很胆小,但眼前这位,一副毫不在乎随便你打量的模样,打破了他们的认知。

霹卡城中商铺林立,大部分是卖自大盛运来的一些精致器物,比如陶瓷、丝绸、大米等。楼珐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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