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婚姻讲求门当户对,可流传千古的爱情却总不如此。他们相识于陕北的乡镇。女孩出生的时候,她的父亲被分配到这里的农场劳改,母亲托人加入文工团,跟随部队来到此地军区。把尚不记事的她也带到这个小镇。
宋燕永远忘不了她第一次见到萧云海时的场景。那个下午,满街都是游行的人,仿佛整个小镇和周边的乡里都倾巢而出。母亲也去探望父亲,留下宋燕没人管,在部队里,她每日读书厌倦,趁着这个机会跑上街玩。本就矮小的女孩,没想到路上人有如此之多,挤起来真的的能把人挤死。宋燕后悔了,可要挤出去也没那么容易。她在人流推搡下越走越远,一会儿便身不知何处。终于到了一个广场,大部队才缓慢下来,让这个迷途的孩子得以钻出人潮。
背后是喧闹的千万人潮,眼前只有一人,那便是萧云海。彼时的萧云海大约才七八岁,坐在地上,上半身连头还没有他怀抱着的吉他的琴身大,双手伸长了也比不过这把琴的高度。他架势十足,闭眼弹得入迷,脖子一点一点,仿佛置身于无人之地,只有他一个人享受着韵律。周遭其实嘈杂,宋燕站在他面前,都听不清每个音符,也不知道他弹得好不好。从小在文工团长大的她,却被一个路人小孩的演奏吸引。后来反省起来,或许是在那个年代,她所见每一个演员都带着标准的微笑。他眯着眼,不笑。她看的每一个演员都争着在观众成群的舞台上表演。他却把千百万人当做自己的舞台。这一切让她感觉到某种从未见过的东西,对音乐的热爱。
她永远都忘不了,当他睁开眼睛,看到一个女孩蹲在自己面前的第一眼,突然绽开笑颜。
“嗨,你是谁?”他将前垂的头发甩向一边。
“嗨?”也没有人向宋燕这么打过招呼,“宋燕,第五文工团。你是哪里的?”
“我?”男孩眨了眨眼睛,“ia。”
“加州?你是外国人?”宋燕学过这个单词。男孩显然没有料到这一点,他其实会的也就平时听的那些歌,甚至不会咿咿呀呀的歌词,只有歌名记得还牢。ia正是他刚刚弹的歌名罢了。那是一个做梦一样美好的地方,大哥给他描述过,那里的空气都是香的,男男女女在大厅中翩翩起舞,有取之不尽的美食和香槟……
“瞎说,我家就在广场上,”男孩抱起琴站起来,“加州是我未来想去的地方。”
然而至今,男孩都没有去过加州,宋燕却毕业于加州大学。他们就分手于她飞往美国的白云机场。
这都是后话了。在她刚刚认识他的那个时候,还没有改革开放,她受的教育是部队里的内部参考,他则是听走私的收音机和卡带。萧云海与他大哥住在一起,他的大哥搞音乐,他也跟着学吉他。而宋燕的母亲虽然在文工团里弹钢琴,她隐约听人说起自己的父亲也是留过洋的钢琴家,母亲却并不允许她弹琴,紧盯着她学好数理化和外语。因此虽然身在文工团,她听得多,自身并无文艺长处。再加上萧云海弹的唱的,都与她从小耳闻目染的音乐不同。一来二去,宋燕对这里着了迷,而萧云海呢,则臣服于宋燕有文化。比如说,当他给宋燕解释加州旅馆的时候,宋燕答他“听着像世外桃源,你读过桃花源记没有”,他自然没读过。又比如,有了宋燕,他就可以翻译得出那些英语歌词,在他们那个圈子里,基本还没有谁真能懂外文。
“我学了首新歌,给你听。”屋子里就两个人,萧云海突然站起来,拉了宋燕一把,“你去坐在窗台上听。”
“为什么。”
“哪有那么多问题。”
他们在阁楼上,一扇双开的窗户只有一条木板窗框。说不上坐,宋燕半靠着玻璃窗,望向窗外灰蒙蒙的天空。书上说的蓝天,小镇子的天只有灰白黑,什么时候她也像看到那种蓝,有天蓝,有深蓝,有湛蓝……
“好了没有?”
萧云海还在调弦。
“闭嘴,别催。”
这话说得宋燕有点生气,她几乎就要站起来打暴老友的头。说话者却毫无防备,他终于做好准备,左手按在和弦上,右手拇指与三指同时拨出第一个轻柔的和弦。三个小节的铺垫之后,主旋律从一个撩人的高音开始,仿佛雨滴落在湖心的涟漪……吉他的抒情小调听起来真要命,如果说钢琴像是直击心灵的流水,吉他则像是轻轻搔动痒处的指甲盖。明明有声音,却又像是很宁静的夜晚。明明没有开窗,音乐却像是风从远方吹来。
“这是什么歌?”
宋燕沉浸在若有似无的余韵之中。萧云海却没有回答,他放下琴,慢慢地向宋燕走来,把女孩子压在墙角。
“你干嘛?”
“闭嘴,别动。”
她的一边是三层阁楼的窗,另一边是墙,身前是压下来的萧云海。这种时候,她还有心担心窗框承受不住两个人的重量,用力起身一点,却因此被萧云海抱住了临空的腰。他吻下来,女孩子的初吻,松松软软。宋燕挣扎不过三秒,他的嘴从嘴上移开,吻上女孩的耳垂,然后是眼睛。眼睛上湿哒哒的触感和温热的喷气令人窒息,她回想起初见他的那一天,在人群中的窒息感。那一刻在他轻柔乐曲的环绕下,萧云海,她这只燕子是注定要飞在他的云海之间了。男孩的手伸进了宋燕的衬衫,灵巧的手指拨开内衣搭扣,又从内解开她的衬衫搭扣。雪白的皮肤暴露在灰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