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都市现代>年轻最好之处>126把手给我

“好的,我记住了,再见。”

方默踏着欢快的步子返回寝室,窈窕的身姿一度让陈恒恍惚,一种悸动激荡在心。待她的背影完全消失在楼道,他才双手插在裤袋,一脸痴笑地踱步回宿舍。

两人所在的楼栋相邻,陈恒绕一圈即可回到宿舍楼下,站在窗台就能看到方默宿舍的阳台。当晚,他数清楚方默宿舍所在的位置后,便自觉回床上躺下了——窥探太久,他怕被室友误会太饥渴,不利于他个人今后的名声。

qq已加上——彼时智能手机还不普及,微信也未流行,qq滴滴滴的声响担负起了感情联络的重任。陈恒思虑再三,给方默发了信息:“认识你很开心,早点休息,晚安。”

过了很久,方默才终于回复道:“开心,晚安。”

这一天晚上,陈恒是抱着枕头笑着睡过去的。

之后两人的交流顺理成章地密切起来,一起报名院学生会招新、参加学校的表演活动等,感情自然而然就上来了。特别是全院一起上公共课,两人从刚开始时安坐在各自的班级中间,到最后默契地一起坐到最后面,惹眼的表现引来了各自班上同学的起哄。

每次一下课,就有好事者围过来开他们的玩笑。两个人也不恼,开心时跟他们打闹,不想说话就走开,不承认也不否认,给众人留下了巨大的遐想空间。

国庆假期,两个人应学生会同仁的邀请,一起去海边踏浪。火车上,两人没有随众人一起玩桌游,而是换了个远远的位置,靠窗面对面坐着,一个听音乐,一个看。

“你为什么喜欢周董的音乐?”方默突然问道。

“因为,好听……”陈恒回应道,“不过呢,现在没有以前那么喜欢了。”

“为什么?”

“因为,喜欢他的人越来越多了啊。”

“额,你这个假粉丝……”

“哈哈,我开玩笑呢。他刚红的时候我就开始追他的歌了,那时候喜欢他的人还不多,甚至大部分人说欣赏不来他的音乐,抨击他唱的都是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我就跟他们争论,告诉他们歌的旋律有多好听、歌词多有态度啊什么的,当时觉得自己特有品位。

到后面喜欢他的人越来越多,特别是原先抨击他的人也都粉上了他,到处宣传他的音乐,我虽然是高兴的,但同时心里也有些膈应,觉得自己拥护的东西被世俗玷染了,心境也就变了。”

“你其实不是真正喜欢他的音乐吧?就是在追求小众的东西,显得自己遗世而独立?”

“是真的喜欢,现在也还喜欢啊,只是说心境变了而已。”

“我可不可以理解为,你现在喜欢一个人,其实不是真的喜欢她,只是喜欢她还不属于任何人的那种新鲜感,是这样么?”方默的话变得凌厉。

“这怎么相同呢?那是一种精神生活,这是寻找人生伴侣,不能相提并论。”陈恒开始警惕,“如果现实里喜欢一个人,我就会喜欢到底。”

方默噗嗤一声笑了:“干嘛突然那么正经。”

“免得你误会我啊,嘿嘿。”

方默的脸红了起来,思考了一会,继续道:“其实吧,有些人追星,也不是真的喜欢,就是喜欢一种热闹,以便获得话题和彰显自我。”

“你想说的是,有些人追求一个人,只是为了哗众取宠,并不是真的喜欢对方,对么?”

“你懂我的意思?”

“当然,我预感我们的灵魂是相通的。”

“额……这样的人真的存在。”

“我知道。要么臭味相投,要么谁遇见谁倒霉。”

“确实……你还有其他喜欢的歌手么?”

“天后王啊。”

“喜欢她什么呢?”

“以前是喜欢她天籁的唱腔,后来是喜欢她叙事的态度,再后来就是欣赏她的个性。你会发现,原来喜欢一个人就是一种成长的过程,很奇妙。”

“我觉得你是一个特别纯粹的人。”

“是吗?被你看出来了,这说明我们都是比较纯粹的人。”

“哈哈。”方默笑道,“说到这里,我想起一个曾一直困扰我的问题。就是你有没有想过,现在只是你单方面喜欢着一个明星,可他们是否会如你喜欢他们那样喜欢你呢?”

“你的意思是现实中,我的偶像可能不会喜欢我这样的人,是这个意思?”

“对啊,有这个可能哦!”

“我以前也为这个问题困惑过,但后面我就想通了。其实我喜欢的是舞台上的他们,喜欢的是被老天和时代赋予的他们。他们就是一个个文化象征,我追求的是音乐或表演上的同频共振而已。”

“我们的想法,还比较一致——喜欢,本身就存在意义了。”

“对,如果怕对方不喜欢自己而停下脚步,没有必要。就算发现对方不是心中所想,也不要怪自己瞎了眼,因为我们最开始喜欢的本来就是那个想象中的人。”

“嗯,看清楚,大胆地去喜欢,有一种态度就很好了。”

“喜欢这件事,本身就很玄。”

“确实如此,聊得来就好了。”

两个人微笑着安静下来。陈恒摘下一只耳塞递给方默,彼此边听音乐边望向窗外,仿佛看到了一个属于他们的时代慢慢在眼前展现。

在海边玩耍的时光是美好的,十月的天气凉爽而不燥热,海风吹在人身上是说不出的舒服。众人租住在一栋私人别墅里,做了几天豪门贵公子和千金名媛的美梦:到海边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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