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金庭观足足呆了八天八夜,冯雁这才依依不舍地告别了书圣。
怀里揣着王羲之抄写的《道德经》,冯雁脸上的笑意始终挂着无法收敛。最让冯雁得意的是:与书圣约定每十日写封信问候彼此。
“这样的话,一封信就是一笔财富,嘿嘿……”冯雁独自乐颠颠地想着。
本来王羲之不愿意这么频繁,但架不住葡萄美酒的诱惑,以及冯雁答应用不同字体书信往来,这才勉强答应下来。再说了,作为下线,不积极与上线领导保持联系怎么行?
郭飞也是有小聪明之人,在庭观的八日,看冯雁如此殷勤地对待王右军,知道这位王右军定为不凡之人,更过分是,郭飞看见了冯雁的怪异之举,只要是王右军写的字全部都悄悄藏了起来,顺手牵羊还偷了架子上的几本书。所以这几日郭飞也恬着脸皮讨要了几个字。
冯雁得知后,差点笑掉大牙,郭飞竟然央求书圣写了一首自己曾经做过的“羊腿肉诗”。
“哎呀,好大的羊腿肉!拿在手里面,先咬一小口、还是一大口,待俺细细想,哎呀,已经啃完了!”流芳百世的书圣竟然书写了这么不着调的字!
与书圣分别之后,冯雁、王蕴、郭飞骑行马上向会稽郡府返去。
“二傻子,你是如何央求书圣的?竟然同意给你写这些个字?”冯雁好奇的问向郭飞。
“用一首诗换得。”
“哦?哪首?”
“就是你在郭栅村做的那个清明时节雨纷纷……”郭飞瓮声瓮气道。
“我靠!真有你的,牛!”冯雁好笑的竖起大拇指。
“无始小兄,清明时节雨纷纷是什么诗?”王蕴把喝进嘴里的酒一口吞下焦急问道。
“哎,这个老酒鬼诗迷……”
一路上,郭飞想着冯雁戏谑的表情,总觉得事出古怪,回到客栈后郭飞忍不住开口问道:
“冯二,你觉得让王右军写羊腿诗不妥?”
“哟,你明白过来了?真不容易!”冯雁好笑的回道。
“我靠,哥哥我早就想到了,只是那个老酒鬼在旁不好相问罢了。”郭飞颇为自得地说道。
“哈哈,你呀!为何不写那首清明诗偏要写你的羊腿肉诗!你知道吗,这家伙的字放个成百上千年,那可是值老鼻子钱了,真是没文化。”
“哼!大丈夫理当建功立业,岂能被这些儒雅之物侵扰。”郭飞扯着嗓子嚷嚷道。
“哈哈……笑死我了。”冯雁捂着肚子大笑起来。
“有何好笑的?”
“我说你没文化你还不信,战争年代确实要以打仗建功立业为主,可你知道和平年代以什么为主嘛?收藏为主!人吃饱饭就会捣腾这些东西,悄悄跟你说吧,你让老王写一幅字,你以后的十八辈子孙都会念着你的好。”
“我怎么觉得你小子这是骂人呢?”
“话说三遍淡如水,告诉你这么个大秘密,不给我作揖答谢还怀疑这怀疑那的,真是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冯雁不屑道。
“啥意思?怎么还狗咬?”郭飞迷茫道。
“唉,我老人家又要费点口舌了,去倒杯水过来!”郭飞一听有故事要讲,马上屁颠地倒了碗水端来。
冯雁喝了一口水便摇头晃脑地讲了起来:
“从前有个人叫吕洞宾,他原是读书人,但两次参加科举考试都未中举,从此以后,他就不再读书,而依靠祖辈留下的家产,会客访友,游山玩水,过着逍遥自在的日子。吕洞宾在成仙之前……”
“吕冻冰是神仙?科举是干啥?”郭飞津津有味地听着,听到此处不由插嘴询问。
“我靠,你到底听不听?不听睡觉!”冯雁嫌弃地说道。
“嘿嘿,你讲你讲。”
“科举就是通过考核选取人才为朝廷效力,刚才说到哪儿了?”
“吕冻冰成仙,不对,成仙之前。”
“吕洞宾在成仙之前有个同乡好友叫苟杳,他父母双亡,家境十分贫寒。吕洞宾很是同情他,与他结拜为金兰兄弟。并请他到自己家中居住,希望他能刻苦读书,以后好有个出头之日。
一天,吕洞宾家里来了一位姓林的客人,见苟杳一表人才,读书用功,便对吕洞宾说:“子岩兄,我想把愚妹许配给苟杳,你看如何?”吕洞宾怕耽误了苟杳的学习前程,连忙推托,但苟杳得知后便动心了,就对吕洞宾表示同意这门亲事。
吕洞宾说:“林家娘子貌美贤惠,贤弟既然主意已定,我也不拦阻了,不过成亲之后,我要先陪新娘子睡三宿。”苟杳一听不禁一楞,但思前想后,还是咬牙答应了。”
“这小子太坏了!”郭飞低声喃喃。
“苟杳成亲这天,吕洞宾喜气洋洋,而苟杳却无脸面见人,干脆躲到一边不见面。晚上,洞房里新娘子头盖红纱,倚床而坐。这时,吕洞宾闯进屋来,也不说话,只管坐到桌前灯下,埋头读书,林娘子等到半夜,丈夫还是不上床,只好自己和衣睡下。天明醒来,丈夫早已不见,一连三夜均是如此,可苦坏了林娘子……”
“这小子真傻!”郭飞再次低声喃喃。
“苟杳好不容易熬过了三天,刚进洞房,见娘子正伤心落泪,连忙上前赔礼,林娘子只管低头哭着说:“郎君,为何三夜竟不上床同眠,只对灯读书,天黑而来,天明而去?”这一问,问的苟杳目瞪口呆,半天,他才醒悟过来,双脚一跺,仰天大笑,原来是哥哥怕我贪欢,忘了读书,用此法